最高法发布10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含徐玉玉案

2019年11月19日,最高法发布了10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徐玉玉案。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郑金锋、熊超、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江西省九江市、新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海南省海口市等地租赁房屋作为诈骗场所,分别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将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诈骗电话2.3万余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56万余元,并造成被害人徐玉玉死亡。本案由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文辉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成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虚构事实,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陈文辉还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又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陈文辉在江西省九江市、新余市的诈骗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系主犯。陈文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在校学生钱款,并造成被害人徐玉玉死亡,酌情从重处罚。据此,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陈文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金锋、黄进春等人十五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剩下9起案例分别为: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陈明慧等7人诈骗案、李时权等69人诈骗案、陈杰等9人诈骗案、黄国良等9人诈骗案、童敬侠等7人诈骗案、朱涛等人诈骗案、邵庭雄诈骗案、杨学巍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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