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官方出资回购居民电动车,曾通知2024年后三环内全面禁行

当地媒体报道,福建省福州市已全面开展由政府出资的电动自行车回收补偿工作。此前,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称2024年后适时在主城区全面禁行电动自行车(服务行业除外)。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翟星理

2019年11月14日,当地媒体报道称,福州电动自行车回收补偿工作于日前正式展开。回收补偿政策适用范围为2019年10月9日前在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五城区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政策有效期为2019年11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补偿标准划分细致,补偿方式有现金和榕城一卡通充值两种方式(榕城一卡通可乘坐福州市公交、地铁),如:回收补偿政策正式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将电动自行车回收补偿的,补偿标准为,使用时间在3年以内(含3年)的电动自行车(以初次登记上牌时间为准),补偿有效期为4年的榕城一卡通(4年内每年度预充值2000元额度,限当年度使用)或者900元现金。

福州市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各设有两个电动车回收点。鼓楼区一个回收点工作人员告诉界面新闻,自2019年11月10日回收工作开展以来,陆续有市民携带证件和电动车前来领取补偿,但目前为止,领取补偿的居民数量并不多,“只有小几十号人。”该工作人员表示,一个原因是居民购买电动车的价格多在2200元至2800元之间,三年内的电动车补偿900元略低,另一个原因则是,“可能没有电动车生活确实不方便,比如从小区去地铁口 ,一两公里,电动车两三分钟就到了。”

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显示,此次,福州市鼓楼区为电动自行车回购和换牌工作现场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为123.84万元。

2019年10月9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称“在2024年以后本市公共交通基本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基础上,适时在城区三环路(含)以内道路和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不含邮政、快递、外卖、代驾、环卫等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通告同时公布了配套措施,其中一条是鼓励回收补偿,领取补偿者要签定放弃新购买电动自行车权利承诺书。

该通告发布后引起舆论关注。官方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目前仅四城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就达到210万辆。公开资料显示,福州市三面环山一面靠海,市区面积狭小,通告中的三环路(含)以内道路和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等禁行区域已经将目前福州市五区的建成区几乎全部覆盖。

当地官方媒体东南网为此进行了一次网上民意调查,关于是否赞成禁止电动车通行,在20768份样本中,有17887人不支持禁止电动车。

值得注意的是,福州市政务公开平台上一条信息显示,2018年12月,有市民以电动车扰乱交通秩序为由,提议在福州市中心区域全面禁行电动车。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称,“在我市公共交通不发达且配比不足的情况下,电动车是我市市民主要出行交通工具,因此目前暂不宜在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电动车。电动车管理是一项综合治理问题,要综合施策。”

2019年10月15日,前述通告发布6天之后,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魏善庆说,电动自行车远超道路负荷,交通乱象突出,违章屡禁不止,安全隐患突出,交通事故多发,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疾呼政府加强规范管理。2024年后,将根据规范管理成效以及当时的公共交通保障情况和市民出行需求,视情再作决定。

同一天,《人民日报》发布评论文章《禁行电动车不该成为治理交通乱象的“最终出口”》,称此次福州通报全面禁行电动自行车“这些情况,确实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当然是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否一定要通过禁行这种交通工具来解决问题,值得讨论。即便是‘视情再作决定’,政策考量上留有活口,‘禁行’的动议仍令人费解。”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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