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还能做税收筹划?看这篇文章就够了

保险能够避税,这一直是保险销售人员推销大额保单的利器,部分销售人员可能只会讲一句,“买了保险就能避税了”。虽然保险确实有税收筹划的功能,但是保险具体是如何体现税收筹划功效的,就要更进一步思考了。

图片来源:张含看法

作者:张含 李沛

今天,我们主要来聊聊保险在当前税务体制中的避税功能,以及在税务体制发展完善后会产生哪些变化。

保险赔款免征个税是什么情况呢?

《中华人民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5项明确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要说明的是,一般以个人的身体、生命为保险标的而支付的保险金才叫保险赔款,这类保险一般指大病险、医疗险、意外险、终身寿险等,人们购买保险的本意不是为了投资,而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身体、生命利益;而且通常我们用来购买保险的工资是税后收入,是已经被扣过一次税了。所以,基于以上两种情形,国家肯定不会对保险赔款扣税。

我们认为,未来的税务发展也依旧不会把保险赔款列入纳税范围。反而,我们认为国家会愈加倾向加大购买商业保险的税收优惠力度。

现在已经有一些国家对购买商业保险给予税收优惠,如保费可以用税前收入来支付。中国在上海等三个地区试行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也采用这种税收优惠模式,可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但该模式尚未大规模推行,减免额度还有待提高。

保险分红是否征税尚未定论

国家税务总局对人寿保险的分红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尚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之前的税务实践中,保险的年金、分红、收益等等都是没有交个人所得税的。虽然在偶发的一些地方个案中,出现过对保单的分红及复利收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但实际案例实在是少之又少。

之前,税务部门没对保险分红开征个人所得税,一是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二是保险公司不会主动将分红信息上报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无从下手。但从国家税务总局公开的金税三期系统介绍中我们可以得知,在金税三期系统建立后,金融、地产、工商等部门的信息都会向税务汇总,其中当然包括保险公司的分红信息。这样,人寿保险分红是否要征税就是一个立法问题了。

不过就算是未来严格征管,我们也可以做如下安排:因为保险公司未给客户分配的红利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时点是在实际领取红利时。因此如果我们采取用保单红利直接购买保额的形式(如增额终身寿),这样所有的利益将在被保人百年之后直接以保险赔款的形式给付给受益人,这样应该可以成功的规避个人所得税。

参考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看,人寿保险的分红也一般都是免税的。美国的税收政策算是比较严苛的,在美国,分红没有超过保险费前,也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因为人寿保险的分红收益率相对于其他投资工具算是低的,人寿保险更主要的功能是对财富的保障,保险分红设立的目的更多是为了抵御通货膨胀。

同时,国家现在也在大力扶持商业保险的发展,所以,如果国家要出台相关政策,有很大可能会给予人寿保险分红免税的优惠政策。

用保险传承财富是否免征遗产税?

中国人讲究子承父业,所以家庭代际之间的财富传承,一直是中国人关注的焦点。对于遗产的继承,就会面临遗产税的问题。

财政部在2004年颁发了遗产税的草案,2010年予以修改。草案中对遗产税的起征点为80万,超过80万将面临20%的遗产税,这无疑引起了国内家庭的恐慌,一时间风言四起。业务员向高客销售大额保单时,一般会说,国家很快就要开征遗产税,草案都制定好了,一旦开征遗产税,有钱人的财产大半要缴税。

遗产税到底会不会开征呢?国家虽然早在2004年就提出遗产税草案,却一直没有实现,其实主要考虑到两个因素。

一是征收遗产税的软件条件不足。中国的个税之前一直都是靠单位代扣代缴的,单位代扣代缴的仅仅是一个人的工资收入,这个人是否有其他收入,税务部门并不清楚。但是在金税三期系统出台后,情况就不一样了,整个社会的信息与税务联网,税务部门可与其他部门进行信息比对,中国税收居民的收支情况在税务部门面前一目了然。这便对遗产税的征收提供软件条件。

二是征收遗产税的硬件条件不足。香港于2006年2月取消了遗产税。新加坡于2008年取消了遗产税。台湾于2009年10月大幅提高遗产税起征点至1200万新台币。美国在特朗普税改后也大幅提升了遗产税的起征点。中国周边国家对遗产税都是放宽或取消的态度,中国当然也不会在现在就对遗产税的征收采取一个强硬的态度,毕竟这样会吓跑很多在中国的富人。现实情况是,我国的经济发展程度还不够高,还未到就算开征遗产税也会有很多人依旧要挤进中国的程度。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取得成就让世界瞩目。以我国的发展速度,到中国有征收遗产税的硬件条件的实力并不会遥远。但参考世界其他国家,遗产税缴税门槛一般不会太低,所以遗产税就算开征,受主要影响的还是拥有大量财富的高净值人士。

人寿保险能免征遗产税目前也只是一个推测,毕竟遗产税法还未出台,而届时遗产税法出台肯定会对此做规定。根据已经制定的法律,保险的死亡理赔金且指定了受益人的,应该能免征遗产税,因为这部分财产已经不属于被保人的遗产了。但是,如果继承的是保险的现金价值,那么可能要面临交税的风险(如父母为子女投保,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保单的现金价值)。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保单在税收筹划中的功能有:

1、保险赔款免税;2、保险分红及复利暂未规定扣税;3、指定受益人的身故理赔金免税。

保险作为一种财富管理工具在税收筹划中能起到的作用在未来可能会更加显著,但我觉得购买保险关键还是应该看重保险的保障功能,再配上合理的税务筹划,以期更好的发挥保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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