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国际旅游岛商报 魏铭纬
10月24日,海南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会在海口召开。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在会上获悉,海南是首个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开展此工作的省份,也是国内首个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探索推进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的省份。
会议强调,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审核批准改革试点,旨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的重要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中国(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创新行动。
为了确保改革试点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海南将积极拓展专用标志使用覆盖面,并提升审核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让数据多跑路,让用标企业少跑腿。
据悉,在试点期间,由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承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仅需向所在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批准,从而减少审批环节,实现便捷高效。
据统计,全省当前已经注册的地理标志108件。其中,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2件,地理标志商标62件,农产品地理标志34件。地理标志保护是促进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帮助农民稳产增收和脱贫致富的有效手段。这些地理标志的品牌效应逐步显现。全省年产值上亿元的地理标志产品已达17件。如“三亚芒果”,年产值超过55亿元,产品畅销全国各地;海南“文昌鸡”作为海南“四大名菜”之首,家喻户晓,年产值达18亿元;“陵水圣女果”注册后种植面积迅速增加到5万亩,年产值达4亿元,种植户年均增收7万元。
据悉,为实施好全国第一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使用核准工作规范,积极探索建立使用核准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