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票据业务违规连吃5张罚单,2250万罚款、多人被警告

今年以来,票据套利及风险问题已经受到市场和机构的广泛关注,对票据的管理成为近期监管的重点。

记者 | 郝昕瑶

中国银保监会再次针对票据违规事项重罚!

10月18日,辽宁银保监局一口气公布了5张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及4名责任人的罚单。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被罚款2250万元。与此同时,因上述票据严重违规事项,还有四命相关责任人受到禁业和警告处罚。

根据罚单,此次行政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而根据上述条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时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沈阳分部总经理刘世伦因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案件负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时任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运营管理部作业中心主任刘淼因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案件负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运营管理部作业中心票据组组长刘莹因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案件负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沈阳分部业务三部负责人杨可夫因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案件负直接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今年以来,票据套利及风险问题已经受到市场和机构的广泛关注,对票据的管理成为近期监管的重点,监管部门对于票据违规和套利的行为曾多次警告。

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公开指出,对于个别由于票据贴现、结构性存款和同业拆借利差进行套利的行为会加强检查,并进行严格问责和处罚。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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