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检察院依法对褚国栋(副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江苏盐城市检察院依法对褚国栋(副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江苏检察消息,日前,盐城市大丰区政协原副主席、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管委会原副主任褚国栋(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褚国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褚国栋利用担任大丰港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大丰港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