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糗大了!泰坦科技被红牌罚下场,科创板保荐接连折戟

“流年不利。”

文|新经济e线

今年上半年,因为MPS事件持续发酵,光大证券(601788.SH)早已被暴露在聚光灯下。

就在8月28日举行的上半年业绩发布会上,光大证券董事长闫峻回应称,“对MPS事件相关的责任人,光大证券加大了问责力度,包括前光大证券董事长薛峰、前光大资本总经理代卫国等在内的8名同志,都已被严肃问责,并本着从严的原则,做了职务、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下一步,公司还将视风险化解进度以及新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加大处罚。”

事件回溯至2016年4月。光大证券旗下光大浸辉、暴风集团(300431.SZ)全资子公司暴风(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暴风投资)和上海群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各有限合伙人签订浸鑫基金合伙协议,并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的方式收购境外MPS(MP&SilvaHoldingS.A.)公司65%的股权。

2019年2月25日,浸鑫基金投资期限届满到期,但项目出现风险,未能按原计划实现退出。

同样,在科创板的竞技场上,光大证券迄今仍没有实现上市零的突破。其背后,光大证券科创板保荐项目已连连失手。

9月26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召开了第25次和第26次两次会议,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家公司成功过会,唯一一家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坦科技)则被红牌罚下场。

而泰坦科技也成为了继国科环宇之后,被科创板上市委否决的第二单IPO项目。其保荐机构正是光大证券。

上市定位遭质疑

9月26日晚,上交所在《关于终止对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中表示,发行人未能准确披露业务模式和业务实质,未能准确披露其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和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不符合相关规定。

新经济e线注意到,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对泰坦科技是否符合科创板上市的定位提出了重点质疑。

针对公司业务模式和业务实质的披露,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抛出了三连问。一是发行人将自己定位为“基于自主核心产品的专业技术集成服务商”,“以核心产品技术为基础,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并为创新研发、生产质控实验室提供科学服务一站式技术集成解决方案”,但未能清晰披露“专业技术集成”的内涵、与通常理解的“技术集成”的差别以及是否属于一站式网络销售的一种方式。

二是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主营业务收入中超过93%来自于科研试剂和科研仪器及耗材的产品销售,其中,报告期内该部分销售收入中超过50%以上为直接采购第三方品牌产品后直接对外销售,发行人未充分说明“专业技术集成”在经营成果中的体现。

三是对于自主品牌产品,发行人全部采用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通常指贴牌生产)方式生产。针对OEM生产环节,发行人目前仅有两人负责OEM厂商现场的工艺指导与品质管控,部分产品由发行人提供原材料后委托OEM厂商进行分装加工,部分产品通过直接采购OEM厂商成品贴牌后对外销售。发行人未充分说明“专业技术集成”在上述业务模式中的体现。

与此同时,发行人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和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也被重点问及。2016-2018年,发行人披露的“核心技术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收入”分别为24320.64万元、40420.97万元和59313.27万元,其中,特种化学品(含自主品牌和第三方品牌)的销售收入金额为15007万元、27242万元和39440万元,占比在60%以上。

发行人未能充分披露将第三方品牌产品中“销售给生产商的特种化学品”收入作为“与核心技术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外,作为主要核心技术产品的特种化学品(含自主品牌和第三方品牌)在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分别为10.72%、13.09%和11.74%,大幅低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发行人未能充分披露其核心技术的先进性。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发行人应当结合科创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范围、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较强成长性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保荐人应当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专业判断。

项目接连折戟

另据新经济e线了解,迄今,光大证券累计上报了7单科创板IPO项目。但从保荐绩效来看,实在难言尽如人意。

除了此次被红牌罚下场的泰坦科技以外,光大证券保荐的另一个科创板项目北京连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山科技)也已于9月19日终止了上市进程。

截至9月27日新经济e线发稿时止,包括上述两个项目在内,共计有12家科创板拟上市企业IPO宣告搁浅。余下十家项目分别由十家保荐机构承揽,仅光大证券一家独中两元。

此外,光大证券担任保荐机构的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兴欣新材)、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马科技)这两家公司当前仍处于中止状态。两家拟上市企业分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其IPO申请分别于7月2日和25日相继被问询。

据上交所披露,2019年7月31日,兴欣新材和德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因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根据《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六),上交所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但迄今这两家企业均没有恢复正常审核。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27日,包括兴欣新材和德马科技在内,科创板目前仍处于中止状态的拟上市企业共计有16家。

除了光大证券以外,余下各有两单中止项目的保荐机构另有4家,分别为海通证券、华泰联合、招商证券、中信建投,其保荐项目分别是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拓璞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新经济e线观察到,对保荐机构而言,科创板项目无疑更加考验眼力。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发行人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应符合的发行条件,包括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等。

与此同时,对这些发行条件的理解也需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作出准确的判断后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作为看门人,究竟怎样理解科创板发行上市中包容性制度安排并执行到位就成为了关键因素。最终,保荐项目的成功率也就决定了券商科创板项目含金量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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