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培育家庭农场要防止“垒大户”,政府切忌搞强迫命令

我国家庭农场数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截至2018年年底,进入到农业农村部门家庭农场名录的有60万家,比2013年增长了4倍多。

江苏省海安市白甸镇金百莲家庭农场的村民正在采收菱角。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农业农村部表示,我国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要以效益论英雄,而不是以规模论英雄,防止片面地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垒大户”。

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9月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有关情况。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介绍,我国家庭农场数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截至2018年年底,进入到农业农村部门家庭农场名录的有60万家,比2013年增长了4倍多。

赵阳表示,我国家庭农场劳动力结构也比较合理。据监测,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的劳动力是6.6人,其中雇工1.9人。在种植业家庭农场中,63.4%的家庭农场是从事粮食生产的,全国的家庭农场中大约40%是从事粮食生产的。此外,到去年年底,全国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的总值1946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约30多万元。

最早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曾提出发展家庭农场,今年2月份发布的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提出,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此后,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也提出,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9月初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导服务机制逐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提升,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经营产业更加多元,发展模式更加多样。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完善登记和名录管理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引导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取得最佳规模效益;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依法保障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等。

赵阳介绍,《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过程中坚持规模适度,要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包括当地的资源情况,来实现最佳的规模效益,特别是要防止片面地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要防止“垒大户”。

“实践中家庭农场经营的规模多大才是最合适的?标准就是看它的效益。只要实现了最佳规模效益,规模可以大一点,也可以小一点。未来我们倡导的家庭农场,就是要以效益论英雄,而不是以规模论英雄。”赵阳表示。

赵阳同时表示,政府方面要遵循家庭农场发展的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推动家庭农场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对家庭农场的引导和支持,“政府的作用是什么?就是要保驾护航,做好引导和支持。这个过程中切忌过多的行政干预,搞强迫命令。”

对于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都纳入家庭农场范围,赵阳表示,在较早的中央文件里也是把种养大户作为新型经营主体的一种类型,和家庭农场是并列来考虑的。这次《指导意见》对于家庭农场的内涵和外延都进行了基本界定,指出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据介绍,目前全国已经有30个省(区、市)都下发了家庭农场相关的政策文件,除了各地方财政给予支持,2017年中央财政也首次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同时,农业农村部还开发了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目前正在运行,建立了家庭农场全面的统计和典型监测制度,每年发布一个年度发展报告,来指导各省开展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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