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供给

将《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尽快实施,尽早落地见效,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发展,保障猪肉市场供给。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陈鹏

9月11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根据国务院昨日印发的《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尽快推动实施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发展,保障猪肉市场供给。

去年4月份以来,受“猪周期”下行、非洲猪瘟疫情冲击和一些地方不当行政干预的影响,我国生猪产能持续下滑,导致今年猪肉供应相对偏紧,价格上涨较快。

国家统计局周二发布数据显示,8月份,我国消费者物价指数(CPI

)同比上涨2.8%,持平于上月,依然是去年3月以来最高值。其中,猪肉价格同比上涨46.7%,影响CPI上涨约1.08个百分点,是影响CPI最大的因素。

于康震表示,针对今年以来我国生猪产能明显下滑,猪肉供应相对偏紧的问题,《意见》从促进生产、加快恢复、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保障种猪、仔猪及生猪产品有序调运,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强生猪产销监测,完善市场调控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要求,相关部门都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

“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地,将对调动养殖场户的积极性、促进增养补栏和保障猪肉市场的供给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等这些政策见效以后,平复猪肉价格就是必然的结果了。”于康震说。

从我国生猪产业的长远发展来看,《意见》既明确了发展思路和目标,也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一是明确提出,全国猪肉自给率的目标保持在95%左右;二是建立了约束与激励机制,明确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实行省负总责,要求主产省份要细化猪肉稳产增产的目标,主销省份要保持一定的自给率的目标。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对于长期制约生猪生产发展的贷款难、用地难和粪污治理难等因素,明确要求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保障养殖用地需求,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等等。

于康震表示,《意见》第一次提出省负总责的总要求,强调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鼓励生猪主销省份支持主产省份发展生猪生产,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推动形成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对于生猪调出大县增加奖励资金规模,发挥生猪调出大县的支撑保障作用。“这是《意见》在机制上的一个亮点。”

一同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彭绍宗,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负责人姜大峪,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负责人高永,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负责人陈志江。

在市场价格监管方面,陈志江表示,虽然近一段时间以来,生猪和猪肉价格有较大幅度上涨,但是市场价格秩序总体上来看还是比较稳定的。

“目前为止,我们尚未发现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情况,但是也不排除可能存在记者朋友所担心的一些潜在性问题。”他说。

陈志江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继续加大生猪及猪肉市场价格监管,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第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当前生猪和猪肉价格波动情况,及时组织对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市场价格检查。对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报告一起,绝不姑息。

第二,密切关注生猪及猪肉价格投诉举报情况及相关价格舆情。针对中秋、国庆等节日消费旺季临近,价格波动敏感性增强等情况,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节日期间价格应急监管预案和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价格监管平台电话的值班和值守,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将加大对举报投诉平台数据的分析研判,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回应社会关切。

第三,继续加大对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大型生猪及猪肉生产流通企业开展提醒告诫,敦促有关市场主体严格依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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