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方案》共包含总则、城乡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概况、目标与指标、试点任务、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六个部分。

图片来源:张鹏飞 /摄

9月4日,《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在北京进行正式评审。评审专家根据汇报情况和相关材料,结合专业领域对试点方案提出具体建议,同意试点实施方案通过评审。

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卫生健康委等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正式评审。生态环境部固体司司长邱启文主持当天的评审,评审组听取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岳顺关于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情况的介绍和中国环科院关于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内容的汇报。

《方案》共包含总则、城乡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概况、目标与指标、试点任务、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六个部分,结合了重庆主城区工业基础雄厚、旅游餐饮产业发达等区域特色、产业特点和发展趋势,因地制宜明确阶段目标,细化试点任务,同时充分发挥直辖市立法权优势,推动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地方立法,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力争为长江经济带特大城市建设“无废城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邱启文表示,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部委,从政策、资金、技术上加大支持力度,合力推动重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评审组专家意见,重庆将尽快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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