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灵川县公安局2名公安干警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据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桂林市监委指定,灌阳县监委对灵川县定江镇派出所原所长赵少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恭城县监委对灵川县海洋乡派出所原副所长文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赵少华、文军在灵川县定江镇派出所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单位受贿犯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辖区内卖淫、赌博等场所的“保护费”,充当违法犯罪人员的“保护伞”,涉嫌徇私枉法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赵少华、文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利用手中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赵少华、文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赵少华、文军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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