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2100余万元,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工会主席桑坤出庭受审

安徽省纪委省监委官方公众号消息,8月23日上午,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桑坤犯受贿罪一案。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桑坤利用担任亳州市医药局局长、市药监局局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招商局局长、安徽华仓国际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华仓国际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和单位在土地性质变更、土地收储、委托贷款、中药资质认证、承揽工程、机电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担任亳州市药监局局长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183.1417万元、美元1.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桑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桑坤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发后,被告人桑坤的亲属代为全部退赃。

部分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被告人的亲属共60余人旁听了庭审。法庭将择期宣判。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