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儿童乘车优惠按年龄,农村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

在乘坐客运班车时,儿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以年龄为判定标准,6岁以下的实行免票,6-14岁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

记者 | 唐俊

交通运输部今日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多个问题提出了改革办法。

规范网约车价格

《意见》提出,要规范网约车价格行为,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加价机制,通过公司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方式公布运价结构、计价加价规则,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

针对出租车市场,《意见》指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鼓励各地逐步建立完善运价调整机制,对运价调整机制进行听证,达到启动条件时应及时实施运价调整并向社会公告,实现运价调整工作机制化、动态化,增强价格时效性、灵活性。

儿童优惠票价按年龄决定

《意见》还提出,班车客运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在执行儿童票价时,应按照年龄而不是身高决定。

现行运价政策一般按照身高提供儿童票价优惠,身高在1.5米以下的儿童才能享受优惠。但根据国民体质监测公报,2014年时12岁的孩子平均身高就超过了1.5米,在这种情况下以身高作为划分依据,会使得部分儿童无法享受优惠票价。近几年来,以年龄为划分依据的呼声愈发强烈,并成为全国“两会”提案反映的热点问题。

 

数据来源:2010和2014年国民体质监测公报

为此,《意见》明确,在乘坐客运班车时,儿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以年龄为判定标准,6岁以下实行免票,6-14岁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以身高为判定标准,1.2米(含1.2米)以下和1.2-1.5米分别执行免费乘车、客票半价优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9座以下客车在满载情况下无法携带免票儿童,因此儿童免票乘车规定不适用9座以下客车。

另外,民航儿童票的标准也是按照年龄确定,2-12岁儿童半价乘机;但铁路的儿童票则是按照身高确定优惠人群的,规定1.2-1.5米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票。

深化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

《意见》还提到,将对农村客运价格实行分类指导,对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按照固定线路运行或者实行区域经营的农村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预约响应式的农村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农村地区开通的公共汽电车客运,纳入公共交通价格管理。

改变的主要原因在于,现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要求农村客运价实行政府定价、低票价政策,导致农村客运价格水平较低,但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困难,运营补助机制不健全,影响了农村客运经营者积极性,制约了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

《意见》中还提到,除农村客运外,由三家及以上经营者共同经营线路、与高铁动车组线路平行线路等竞争充分的班车客运,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同一方向上运输方式单一以及同业竞争不充分的班车客运,可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上限价格)管理。

目前,《意见》正在交通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7月25日前公众可提出反馈意见。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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