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香港去年发生违法“占领中环”行动以来,不断有组织者和参与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界面新闻记者7月17日从香港警方内部人士得知,在完成调查及征询法律意见后,警方落案决定起诉18岁的“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和22岁的“学联”秘书长罗冠聪。他们涉嫌于去年6月11日在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门口外示威时,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
香港东区裁判法庭17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黄之锋等4名被告都否认控罪。主任裁判官钱礼在庭上询问控方,案件是否跟占领运动有关,又指在一年后才提出检控可能引起质疑,控方解释是因为需要时间搜素证据和分析。
最后,控、辩双方同意将案件押后至8月28日进行审前复核,4人均获准以500港元保释。
此次黄之锋出庭虽与“占中”无直接关系,但是据黄之锋自己在社交媒体透露,他已累计11项控罪在身。此前,黄之锋曾在“占中”发起之初和清场行动中被警方拘捕过。
当日出庭的其他2名被告分别为香港立法会议员陈伟业、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他们都是在“占领中环”行动中主要的组织者和参与者。
据了解,4名被告去年6月11日到中联办外示威,期间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道具。警员试图执法时,怀疑遭到黄之锋等人阻挠。
根据香港《侵害人身罪条例》,任何人袭击、抗拒或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任何警务人员或在协助该警务人员的人,即属犯可循简易或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被判监禁两年
尽管被警方起诉,黄之锋等4名被告,以及一些社会人士17日早上仍在法院门口示威,并再次焚烧白皮书道具。
这已经不是黄之锋第一次在法庭出庭,今年1月8日,黄之锋就曾在法庭出庭。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4月还向黄之锋等人发出信件,表明已正式向法庭申请,就旺角清场时的刑事藐视法庭一案,正式展开检控程序。
香港最大的政治团体香港民主建港协进联盟(民建联)陈勇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黄之锋等人是知法犯法,破坏香港法治核心价值,属于“玩火自焚”,他们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藐视并破坏法律,害己害港。
去年历时79天的“占领中环”导致香港部分城区瘫痪。香港特区政府多番表示,“占中”示威活动不合法。
香港警方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去年9月至12月非法“占领中环”期间,共有955人因涉嫌干犯各种罪行而被警方拘捕,另外有48人于非法“占领中环”事件后被警方拘捕。特区政府会继续跟进有关案件,追究在非法“占领中环”期间违法人士的法律责任。
被拘捕的人中有部分人士已被法庭裁定非礼、普通袭击、藏有攻击性武器、盗窃、刑事毁坏、刑事恐吓、管有毒药或不小心驾驶等刑事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