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必须从五项措施中选择一项推送利好,这五项措施分别为大股东增持、回购股票、董监高增持、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8日,证监会发布公告,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此外,证监会允许近期减持过股票的产业资本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管等方式立即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近期股价出现大幅下跌的(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的),董监高增持本公司股票可以不受窗口期限制;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达到或超过30%的,可以不等待12个月立即增持2%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