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一女子朋友圈发辱警信息,被拘留7天

河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警情通报,6月10日下午16时许,一名女子的白色越野车豫CD**01在道南路违法停车被洛阳交警车站大队执勤民警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该女子发现后,当场勃然大怒,嘴里骂骂咧咧,驾驶车辆愤然离去。17时30分左右,该女子在朋友圈发文咒骂执勤民警,并附上了自己的车辆照片和违法停车告知单照片。

获悉此情后,洛阳交警车站大队立即对该辱警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由辖区车站公安分局将涉事女司机刘某娟依法传唤。经询问,刘某娟对在朋友圈辱骂交警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刘某娟行政拘留七日的治安处罚。

执法,是为社会保驾护航。交警执法是为了保障道路通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理解、支持交通管理工作。

存疑,请以正当方式提出。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多点理性、少点冲动,若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肆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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