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视新闻消息,3月29日下午,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法终止陈国强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陈国强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陈国强简历
陈国强,男,汉族,1962年5月生,安徽宿州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陕西省副省长、党组成员。
1981.09—1984.07西安基础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84.07—1994.10陕西省劳动人事厅、劳动厅安全监察处、计划统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86.10—1987.10陕西省淳化县润镇乡蹲点扶贫);
1994.10—2000.09陕西省劳动厅综合计划与工资处副处长(其间:1996.08—1998.12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9—2004.06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其间:2002.10—2003.01广东省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挂职;
2003.03—2003.07陕西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06—2009.01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3.09—2006.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7.08—2008.02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学习);
2009.01—2010.1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8.09—2010.09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0.11—2013.02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3.02—2018.01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兼省行政学院(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其间:2015.09—2016.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8.01—2018.03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党组书记(兼);
2018.03— 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第十三届省委委员,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