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印发《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

6月2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印发《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对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以及因保护生态的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由国家林业局根据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确定的范围,按照生态区位的重要程度、沙化危害状况和国家财力支持情况等分批划定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建设主要包括:封禁设施建设、管护队伍建设、固沙压沙等生态修复与治理、成效监测、宣传教育、档案建设与管理等。

该管理办法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禁止砍伐、樵采、开垦、放牧、采药、狩猎、勘探、开矿和滥用水资源等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禁止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安置移民;未经批准,禁止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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