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日晚,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东方之星”客船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县水域沉没,船上载有458人。事发时,船行至湖北监利大马洲水段突然向北岸翻沉,被救起的船长坚称,事发原因是“突遇龙卷风”。
相对于陆路交通,水上交通的事故发生率低很多,但由于水上环境的特殊性,所以一旦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危险性比陆上乘客要高很多,如果发生重大翻船事故,死亡率往往相当高。103年前,“泰坦尼克号”沉船使1500人葬身海底。据《人民日报》报道,1999年11月24日,山东“大舜”号滚装船遇难,302名旅客船员仅抢救生还22人。
和此次事件“突遇龙卷风”的说法类似,“11-24”特大海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恶劣的气象、海况。
据《人民日报》报道“11-24”事故发生当日,烟台市受西伯利亚强冷空气影响。在寒潮降温、大风和大潮的共同作用下,24日中午以后烟台沿海出现了1991年以来第二个最恶劣的气象、海况,致使“大舜”轮遇难,并给施救带来极大困难。同时,也使当日在渤海湾航行的客滚船“银河公主”和货船“漩达”等船舶遇险,“中鲁”、“工友”、“生生”等客滚船被迫返航或使航行时间大幅延长。
事故发生后,时任总书记江泽民要求领导小组在尽最大努力做好救援和善后工作的基础上,要认真地查清事故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
但国务院“11·24”特大海难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最终的调查却显示,船长决策和指挥失误,在紧急情况下船舶操纵和操作不当是 “11-24”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人民日报》报道称,“大舜”轮在开航前收到当天烟台气象台发布的寒潮警报,但船长在对这一季节性恶劣气候的形成和影响缺乏足够认识和准备的情况下,就指挥船舶开航出港,在离港后不到2小时遇大风大浪即认为难以抵御,又匆忙指挥船舶返航避风,在掉头返航过程中致使舵机间的控制电缆烧坏,舵机失灵。在关键时刻,没有启用应急舵。此后,船长又做出了一系列错误决策。在最后时刻,船长对船舶倾覆可能性及其严重后果估计不足,未及时宣布弃船,也未组织旅客重新回到甲板,致使船舶倾覆时多数旅客被扣在舱内。

时隔15年,这次翻沉的长江“东方之星”客船,其所载旅客乘员比“11-24”事件的遇难船只还要多156人。
实际上,近期气象部门反复发布天气异常的信息,特别是强调南方多暴雨和极端天气。对于这次“东方之星”所遭遇的龙卷风,以下问题不得不让公众质疑:海事部门、长江航运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有没有发布预警?明知长江江面存在暴风雨,水上交通部门有没有采取防范措施?有没有按规定限航或封航?是不是存在重大失职?
据凤凰网报道,“东方之星”船长和轮机长反映,船舶在航行途中突遇龙卷风瞬间翻沉,在一两分钟之内就倾覆倒扣在水中,没有向外发出任何求救信号。船组成员的危机应对是否存在不妥之处,这些仍待进一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