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晶科能源反对韩企侵权指控,隆基称其技术与涉案专利并不一致

晶科能源独家回复界面新闻称,韩华新能源的诉讼缺乏技术或法律依据,因此反对其的指控。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江帆JF

韩国光伏企业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Hanwha Q CELLS Co.Ltd., 下称韩华新能源)诉讼事件有了新进展。

3月6日晚间,针对韩华新能源发起的专利侵权指控,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晶科能源,纽交所代码:JKS)独家回复界面新闻称,韩华新能源的诉讼缺乏技术或法律依据,因此反对其指控。

晶科能源称,公司法律顾问和技术顾问正密切合作,将对韩华提出的诉讼进行辩护。且正在考虑所有可用的法律途径,包括请求韩华涉嫌专利无效。

此前一天,韩华新能源宣布,其美国子公司、德国子公司已分别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以及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提出诉讼,指控晶科能源、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隆基股份,601012.SH)以及欧洲的Rec Group在各自的电池产品中非法使用了其专利钝化技术。

根据韩华新能源的诉讼声明,这三家公司侵犯了其德国专利“EP 2 220 689”及美国专利第9893215号。其钝化技术对提高太阳能电池的效率和性能起到重要作用。

当日晚间,隆基股份也在其官微发布声明称,到目前为止尚未接收到任何官方正式的法律文书,也未接收到韩华新能源的正式商务洽谈函。

“从技术上看,目前隆基产品与涉案专利采用的技术方法并不一致。”隆基股份在声明中表示,韩华新能源专利采用的是ALD技术,隆基采用的PECVD技术。这与界面新闻此前采访获得的信息一致。

隆基股份进一步指出,初步分析显示,韩华新能源诉讼使用的专利为通过从其他研究机构经多次转移购买所得,只拥有部分专利权。同时,该专利族已在欧洲被其他人发起专利无效,专利权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晶科能源称,韩华新能源的诉讼基于美国和德国市场太阳能的快速增长,而在这些市场中晶科能源都取得了成功。

晶科能源和隆基股份均表示,该事件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造成任何干扰或实质性影响。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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