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方案以京津冀地区为治理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近远结合、综合施策、突出重点、试点先行的原则,通过采取“一减、一增”综合治理措施系统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华北地下水超采问题,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研究制定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提出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治理目标、重点举措和保障措施。经国务院同意,近日,水利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该方案。

方案以京津冀地区为治理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近远结合、综合施策、突出重点、试点先行的原则,通过采取“一减、一增”综合治理措施(“一减”即通过节水、农业结构调整等措施,压减地下水超采量;“一增”即多渠道增加水源补给,实施河湖地下水回补,提高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系统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降低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强度,切实解决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下一步,水利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省市加快实施行动方案,整体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保障区域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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