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将修改法律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2月20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我国将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日前正式发布,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了详细部署。2月20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解读《意见》称,我国将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今年是新世纪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16年聚焦“三农”问题。《意见》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同时,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

国新办2月20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这份文件。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是新一轮改革的开局之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新一轮农村改革作出了部署。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仍然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总的要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推进农村改革。

韩长赋称,首先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要扎实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妥善处理好、化解好遗留问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到农户手中,这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今年要做好收尾工作。同时,研究出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以后再延长30年的配套政策。

“要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就是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韩长赋称,试点比较成熟的,比如农村土地征收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方面将会在修改相关法律基础上,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推开,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针对试点不够充分还不够成熟的,韩长赋指出,如宅基地制度改革,要稳慎推进,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有效途径,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大家都说农村有很多‘空心村’,有很多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要探索一些盘活利用的路径。”韩长赋强调,在这之前,要做好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的调查,摸清全国宅基地的基本情况,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同时,还要创新经营方式,要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突出抓好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这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落实扶持小农户发展政策,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的经营效率和水平。

《意见》也提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期完成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

韩长赋对此表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方面,这方面的改革安排就是要做好两件事。首先要搞好清产核资,就是集体有多少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也包括非经营性资产,这项工作今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要搞清家底。

第二要推动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建立农村股份合作组织,也就是说,要解决这些资产哪些人有份、怎么样管理和运营问题,建立一套产权明晰、权属又清楚、运行又有效的机制。这项改革目前是在扩大试点的阶段,全国一部分县市在进行试点。

“要把集体资产的家底以及资产的权属搞清楚。另外,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也要通过推进改革,把农村的资源要素盘活。”韩长赋说,这项改革中央已经下发了文件,这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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