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慈善组织都需要公开哪些信息

近年来,社会组织领域的立法次第出现或相继修改,国家对社会组织的他律正在日益完备和加强,体系化、制度化的他律网络正在生成。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李健

近年来,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领域的发展道路在放权、监管、扶植和规制之间不断艰难选择,法治与社会治理之路也随之不断遭遇各种困境与挑战。近年来,社会组织领域的立法次第出现或相继修改,国家对社会组织的他律正在日益完备和加强,体系化、制度化的他律网络正在生成。与此同时,来自于社会内部的社会组织自律也在酝酿。

2018年9月,《上海社会组织自律公约》发布,对社会组织的使命、诚信、治理、互助、人才、目标等六方面进行了倡导和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在我国社会组织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和城市可以先行社会组织自律公约的试点,以期实现他律与自律的有机结合,并通过自律实现可持续的自我成长。本专题将剖析社会组织自律公约的地方、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经验与教训,发掘当前我国社会组织自律的问题与困境,探寻社会组织优质自律和有效自律的制度、理念和方法,以期为当前和未来的社会组织他律与自律提供助益。

——本期主持人马金芳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教授、副院长

作者简介:李健,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我国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对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提出更多的要求,首先体现在年报中需要填报的条目相比以往更加复杂。但从目前来看,许多年报的条目相对形式化,我们可以看到多数条款都是简单的设置为“是”或者“否”,或者对于多数组织而言都是空白项,不仅给慈善组织增加了很多工作量,也不利于开展学术研究和社会监督。在此,我们介绍马来西亚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条目作为参考,相信对于政府部门调整慈善组织年报具有一定的启发。

马来西亚慈善组织除了公开基本背景信息、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和治理信息之外,还会公开组织自身未来展望方面的信息,包括未来扩张的预算、组织发展的战略计划、有利于员工的活动、使命和愿景陈述、特定项目的目标陈述、组织的核心价值、未来一年的目标捐赠等。这里基本上包括硬数据和软数据,我们尤其应该借鉴的是慈善组织披露的软数据部分,第三部分的非财务信息和第五部分的未来展望部分。具体内容请见下表1。

表1 马来西亚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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