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三天银保监会开出42张罚单,四大行都在列

银保监会官网公布42张罚单,处罚对象包括国有大行、邮储银行、股份制银行、农商行、城商行、村镇银行等机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继2018年银保监会开出近3800张罚单、对银行业罚款超20亿之后,近日,2019年针对银行业的首批罚单陆续披露。

新年第一周,1月2日至1月4日,短短3天时间内,银保监会官网公布42张罚单,处罚对象包括国有大行、邮储银行、股份制银行、农商行、城商行、村镇银行等机构。

其中,江苏、甘肃、河南、浙江四家银监局开出9张罚单,处罚包括农业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2张)、稠州商业银行(3张),罚款共计485万元;另有14家银监分局开出33张罚单,处罚包括工商银行(7张)、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2张)、农业发展银行、宁波银行以及多家农商行、农信社,罚款共计1238万元。

从处罚事由和力度具体来看,贷款业务违规、内控及风控管理不当、虚增存贷款等问题,是这批罚单的监管重点。

在本周公布的这批罚单当中,建设银行绍兴银行被处最大罚单,250万元罚款。违规事实主要包括:员工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办理网银业务、违规办理存折损坏换折业务。

自去年以来,监管空前的整治力度可以看出,严惩内控管理失效、严控金融风险、整治业内乱象的高压势头仍将继续。

除内控失效以外,贷款、授信、理财业务违规仍是各银行机构的受罚重灾区。

农业银行因信用卡业务、虚增存贷款、违反审慎经营原则被罚款145万元;国家开发银行因信贷不审慎、贷后风控问题被处以150万元罚款;邮储银行因资金挪用等被处以105万元罚款;工商银行因不当收费、贷款三查不尽职被处以80万元罚款,四人警告处分;中国银行因虚增存款被处以75万元罚款;宁波银行因违规开展同业业务等问题被处以95万元罚款;兴业银行因超授权授信被罚款50万元,等等。

此外,监管部门对农商行、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的处罚力度仍在加强。

42张罚单中,针对农商行、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的罚单占据一半的数量,从违规、违法事由来看,违规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流入股市、内控不力、掩盖不良资产等乱象问题依然严峻。

值得注意的是,山西省金融机构接到了数张罚单,其中:山西平遥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三查不尽职、员工挪用客户资金,罚款20万,原董事长、行长等多名责任人被取消任职资格或警告处罚;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因经营成本转嫁客户、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违规掩盖或处置不良资产,罚款55万元;山西交城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发放贷款,罚款20万元;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资金违规入股、违规发放贷款,处罚款100万,多人被警告,三人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内部管理不足、员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员工挪用客户资金,被罚款40万元;山西长治黎都农村商业银行因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管人员被处以20万元罚款。

此外,淮安清河兴福村镇银行、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上蔡农商行、嵊州瑞丰村镇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等也皆因贷款流入股市、虚增存贷款等原因被处以罚款和警告。

事实上,以上违法违规处罚案由在2018年中的3800张罚单中早已多有体现,中国银保监会在《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工作要点》明确了8大项22小项的具体监管推动要点,监管处罚事由一直紧扣政策重点。

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也未放松。

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披露一则大额支付罚单。光大银行武汉分行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533,014.35元,并处罚款6,174,929.45元。

同日,平安银行武汉分行因“侵害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以及“未按规定设置收单结算账户”,被处以罚款16万元。

经过2018年的强监管年,从开年这短短3日的42张罚单可以看出,2019年监管针对金融机构严抓乱象的态势仍将继续。

在强调资金回归实体、去杠杆的政策风向下,信贷管理不当、贷款资金违规流向股市、房市的处罚频率和力度一直较高;对金融机构去通道化的要求,也体现在对同业、票据、理财业务的严监管中;此外,整治金融行业乱象,对内控管理、信息披露、不良贷款真实性以及授信等问题的监管力度也在上升。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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