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警偷拍案宣判:池文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界面新闻从池文的辩护人杨易藩律师处获悉,池文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翟星理

浙江民警偷拍案在2018年12月28日下午宣判,池文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界面新闻从池文的辩护人杨易藩律师处获悉上述消息。浙江当地媒体台州新闻客户端也报道,12月28日下午,临海市人民法院对池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池文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报道称,临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池文以多种方法长期非法获取与其有矛盾的人员及关联人员的个人信息,并保存在其注册使用的百度网盘、115网盘以及移动硬盘内。

这些人员中,胡某、童某系被告人池文借调单位时的领导,周某、潘某分别系被告人池文当时工作单位的领导和同事,池某旭、池某新系与被告人池文有过纠纷的二个胞兄,郑某曾作为效能办监督员暗访时查到被告人池文上班期间在浏览网页、开通炒股软件。2018年5月21日,临海市公安局民警将被告人池文拘传到案。

临海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池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出于报复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且部分信息系被告人利用职权非法获取,对其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考虑与其有矛盾的胞兄事后对其表示谅解,对其相应犯罪事实部分酌情从轻处罚。本案量刑还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造成的社会后果等情节和因素。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曾引发广泛关注的浙江“民警偷拍上司”一案于2018年12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台州市临海市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被告、原台州市黄岩区公安分局民警池文在庭审中拒绝认罪。他认为自己是在履行公民监督的义务。此外,对于周祥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池文认为自己在此事中有立功表现。

检方指控,自2015年起,被告人池文先后从网上购买多套定位器和密拍设备,对10余人频繁进行定位跟踪和偷拍,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行踪轨迹、住宿信息、车辆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均达到入罪标准。

检方依此对这1000余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分类,指控池文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池文的辩护律师杨易藩在庭审中对检方的分类标准提出质疑,并为池文作无罪辩护。

据媒体此前报道,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原民警池文跟踪偷拍其上司——时任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祥辉,获取了周与一女性通奸的证据,并将相关证据交给了黄岩区纪委。之后,池文被关禁闭7日,并被行政拘留6日,黄岩公安分局认为,他通过秘密安装跟踪器的方式窥探他人行踪并进行跟踪的行为已构成侵犯隐私。

被偷拍的周祥辉,在此事件发生后已调离黄岩区公安分局,改任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8年5月14日,黄岩区新闻办通报称,经黄岩区委同意,黄岩区纪委决定对周祥辉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同时,黄岩区委决定暂停周祥辉履行职务。5月21日,台州市黄岩区纪委监委通报称,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祥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前据台州新闻客户端报道,2018年12月17日,黄岩区人民法院对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祥辉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周祥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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