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公司大股东贾跃亭所持330万股于12月24日进行解质押

贾跃亭本次股票解质押为其个人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导致的法院司法执行操作。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获知公司大股东贾跃亭先生所持公司的 330 万股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进行解质押,本次解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27%。

根据贾跃亭先生邮件回复,贾跃亭先生本次股票解质押为其个人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导致的法院司法执行操作。

2、截止 2018 年 12 月 25 日,贾跃亭先生持有公司 98,268.284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3%,其中 86,555.8714 万股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0%;其所持有公司股票被全部冻结、轮候冻结。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或“公司”)于近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获知公司大股东贾跃亭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解质押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获知公司大股东贾跃亭先生所持公司的 330 万股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进行解质押,2本次解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27%。

根据贾跃亭先生方面就本次解质押原因的邮件回复:

“12 月 26 日贾跃亭先生收到公司邮件通知,其持有的托管在东方证券席位上的 330 万股乐视网股票于 12 月 24 日进行了解质押操作。经了解本部分股票变动为法院的司法执行操作,此前贾跃亭先生与东方证券达成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借款金额 2 亿元用于乐视控股流动资金,由于未能按时还款本笔业务违约,目前本业务处于司法执行阶段,处置所得资金直接用于偿还东方证券债务。

以上减持行为为法院司法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由于贾跃亭先生未收到处置通知,因此无法提前告知上市公司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如有更新进展我们会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2、大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及风险提示

截止 2018 年 12 月 25 日,贾跃亭先生持有公司 98,268.284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3%,其中 86,555.8714 万股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0%;其所持有公司股票被全部冻结、轮候冻结。

贾跃亭先生所有质押的股票已触及协议约定的平仓线,贾跃亭先生持有公司股票的处置进度一定程度受其股票质押、冻结状态的影响,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贾跃亭先生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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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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