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震:区块链可采用柔性监管、纳入式监管和包容式监管

对于区块链的监管,可以采用柔性、纳入式和包容式监管,这能让更多人参与,也能带来更多应用,更多主体获得福利。

文|人民创投(公众号ID:renminct)

22日,2018人民网区块链技术冬季论坛在海南生态软件园召开。论坛期间,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黄震在谈到区块链监管方式和落地时表示,对于区块链的监管,可以采用柔性、纳入式和包容式监管,这能让更多人参与,也能带来更多应用,更多主体获得福利。

在黄震看来,区块链从底层技术,到中间数据层,再到应用层都进行了创新,这带来了监管难度。就目前的监管模式而言,黄震指出,一是放任式无为,二是排斥式打击,三是纳入式规范,四是包容式监管。

对于监管带来“放乱管死”的章鱼效应,黄震表示,所有的监管都应该尊重市场发展、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发展规律,并应当将金融领域和非金融领域的监管严格划分,进行区别对待。在区别对待方面,黄震认为中国借鉴了沙盒的方式实现纳入式监管。眼下,北京、赣州、长沙、贵阳、海南等地区都已进行了监管沙盒的本土改造。

黄震还表示,中国曾在2012、2013年创设行业组织就互联网金融进行行业自律,用行业规范引导发展,并取得了一定效果,区块链行业自律软法治理路径也应如此。“一边市场开发,一边市场应用,一边进行监管。”在黄震看来,这是当下进行区块链技术创新的思路。就区块链监管的制度创新,黄震建议,首先要“软法”先行,地方政府以立法方式进行规范,企业平台组织、行业组织、创造型组织提供规范建议和公约,学者或者论坛提出具有一定规范的参考建议;其次是“硬法”拖底;然后是执法要刚柔相济;另外,黄震还建议多方共治,在探索中不断优化迭代,加强各方的力量,让区块链走出一条不断在发展中优化支撑和优化监管对策的路径。

“区块链不只是监管对象,也要成为监管服务的工具,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是一体化的连接。”黄震说,监管科技正在赋能监管者,让监管理念、技术、措施升级到科技革命各个阶段,左后升级到与技术、能力相匹配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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