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三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东方花旗被罚没2380万元

证监会对东方花旗、中天运所、银信评估未勤勉尽责案作出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丨满乐

12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称,近期对3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作出了行政处罚。这三宗案件分别是:东方花旗未勤勉尽责案、中天运所未勤勉尽责案、银信评估未勤勉尽责案。

其中,证监会依法对东方花旗未勤勉尽责案作出处罚,责令东方花旗改正,没收业务收入595万元,并处以178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剑辉、蔡军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依法对中天运所未勤勉尽责案作出处罚,没收中天运所业务收入66万元,并处以198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朱晓崴、李朝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依法对银信评估未勤勉尽责案作出处罚,责令银信评估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梅惠民、李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龚沈璐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上述案件中,东方花旗作为粤传媒收购香榭丽项目财务顾问,在尽职调查中未勤勉尽责,存在未制定尽职调查清单、未全面评估风险、对收入及应收账款核查程序缺失等违反《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的行为,所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天运所作为粤传媒收购香榭丽项目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存在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职业怀疑、未严格执行风险评估程序、未执行恰当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等违反《审计准则》的行为,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银信评估作为保千里电子相关项目的评估机构,在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存在未对相关协议适当关注并实施有效评估程序、评估底稿收集不完整等违反《资产评估准则》的行为,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表示,各类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投资经营活动的重要参与主体,其提供的保荐、审计、法律、评估、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共同构成了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制度支撑,通过证券公司等市场中介机构勤勉、专业、审慎的核查工作可以有效防范各类欺诈行为发生,有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现实中存在个别中介机构罔顾法律责任和社会信赖,盲目热衷业务招揽,片面追求业务规模,淡漠诚实守信,怠于勤勉尽责,忘悖职业操守,背弃市场信赖,为各类欺诈行为大开方便之门,必须严惩纠偏。证监会将持续以强有力的监管执法,督促各类中介机构恪守资本市场“看门人”初心,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坚持诚信经营,切实履行法定义务,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为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在依法合规、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持续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对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的支撑作用,证监会还在当日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具体来看,《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是全面覆盖各类主体。明确信息技术监管安排,推动行业加大信息技术投入,提升竞争力。

二是明确治理、安全、合规三条主线。在传统信息安全监管基础上,针对信息技术治理、数据治理、业务合规提出监管要求,明确经营机构应设立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及首席信息官,促进信息技术与业务、风控及合规管理深度融合。

三是强化信息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理念,督促经营机构与服务机构守住信息安全底线,回归本位,共同维护证券市场稳定运行。

四是支持经营机构应用信息技术提升服务效能。允许经营机构设立信息技术专业子公司,允许经营机构母子公司共享信息技术基础设施,针对信息技术应用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明确监管要求。

五是为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切实履行自身信息技术管理职责,《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应处罚措施。

证监会方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行业信息技术监管,引导经营机构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改进业务运营模式、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合规风控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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