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篮桥往事:大汉奸常玉清毙命提篮桥

1938年2月,常玉清成立了黄道会,自任会长。该会以发挥黄种人道德为号召,以青帮分子为核心,广泛吸收其他帮会分子加入,在日军的策划下,迫害抗日志士和平民百性,制造了一连串的震惊上海的暗杀血案。

作者:徐家俊

监狱史学者

常玉清,湖北荆州人,1888年生。他身高马大,长相奇丑,鼻孔朝天,双耳如扇。早年毕业于湖北武备学堂,辛亥革命后他来到上海闯荡。最初在浴室里给人擦背,后来就拜青帮“大”字辈曹幼珊为师加入帮会组织,先后在上海日商坂川洋行,内外棉等纱厂任职。

1922年,常玉清改换门庭,渐渐发迹,先后开了丹桂第一台、大新舞台、大观园浴室。后来出任上海五马路商界联合会评议长。1927年的“四·一二”反革命事变后曾走上政治舞台。1927年和1929年,常玉清曾两次因刑事犯罪被上海公共祖界工部局巡捕房逮捕关押。

1932年的“一二·八淞沪抗战”爆发后,常玉清就任上海市失业工人救济会指导员,具体负责码头失业工人的救济事务。但是没干几天,常玉清就伙同汉奸在日军控制的闸北,组织上海北市人民地方“维持公会”,自任维持会巡警组主任,指挥警察、侦探两百余人,擅自变卖北市公私财产,中饱私囊,并参与烟赌娼一切违法事业。

常玉清还奉日本特务之命,派人到苏北盐城等地招收10岁左右的男孩50名,经上海虹口送往日本接受黑龙会的培训。1937年年初,这批孩子全部以日侨身分返回虹口分赴江浙沿海活动。“八·一三抗战”爆发后,这批孩子伪装卖棒冰的小贩,到南市、浦东、闸北等中国军队驻防的据点收集各种有关情况,为日军提供情报。

1937年11月,上海沦陷后,日本侵略军控制了上海的华界区域,扶持傅筱庵出任上海市市长。常玉清借助傅筱庵的关系曾任宝山县县长。次年2月,常玉清成立了黄道会,自任会长。该会以发挥黄种人道德为号召,以青帮分子为核心,广泛吸收其他帮会分子加入,在日军的策划下,迫害抗日志士和平民百性,制造了一连串的震惊上海的暗杀血案。

1938年2月6日晚,一位行人在薛华立路(今建国中路)总巡捕房对面的电线杆下发现一个蒲包,他出于好奇,打开了蒲包,发现里面装有一个人头,其面部血迹已被洗净,颈间有3条伤口,似被砍了3刀。电线杆上贴着一张字条,上写“斩奸状——抗日分子结果。”这是上海“孤岛”上发生的第一个人头案。经查,原来是常玉清指使其手下1938年2月4日送出请贴,盛情相邀《社会晚报》主办人蔡钓徒去新亚饭店赴宴,当蔡进入陷井后,遭到黄道会成员的暗杀。6日深夜,蔡的头颅被人发现悬挂在电线杆上。

黄道会的歹徒们为什么拿一个新闻记者开头刀?原来前不久,《社会晚报》被日本新闻检查所勒令停版。蔡钓徒为图复刊,四处奔走,与日方交涉。报馆遭人投弹袭击,蔡本人也接到警告电话。但蔡钓徒置生死于度外,继续为复刊而奔走呼号,终至身首分离。

正当法警务处高级职员三人侦察案情时,每人都收到一封匿名信,信内各有新砍下来的大拇指一个,警告他们不得追究此案,否则当以激烈手段对待。一案未破,数案又起。从2月10日晚至11日晚的24小时内,法租界先后发现了鲜血淋淋的4颗人头。出现在杜美路的第二颗人头,也置于电线杆下,电杆上亦贴有字条:“看看看!抗日团体之结果,从速反省自保身。”隔日清晨在今淡水路附近联益小学校门前电杆上,出现第三颗人头。又隔数日,在巨福路(今乌鲁木齐南路)发现第四颗人头。离奇的人头案,搅得租界内人心惶惶,恐怖万分。上海滩出现离奇的人头案,其实正是常玉清指使黄道会一伙干的罪恶勾当。

刘湛恩,湖北阳新人,早年在美国读书,获博士学位。

上世纪20年代回国后,一直宣传抗日救国。抗战爆发后,刘湛恩出任上海各界救国协会主席。1938年3月,维新政府的汉奸政权成立后,他们想利用刘湛恩的声望,请刘出任教育部部长,并登门送上聘书,但遭到拒绝。为此,日本人就想把刘湛恩置于死地,具体交给常玉清主办。1938年4月7日,逃过二次日伪汉奸暗害的刘湛恩,乘车外出时遭到暗杀。常玉清手下的3名特务从背后向刘湛恩猛射3枪,其中一颗子弹从刘背后穿入,刘湛恩因流血过多而牺牲。

新中国成立后,刘湛恩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由于常玉清是一个依靠日本人,混迹江湖的青帮流氓头子,对于社会秩序有极大的破坏性,租界当局既要利用他,又要打击他。1938年8月,以英国人为首的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出于自身利益再加上社会舆论的压力,发出了通缉常玉清的命令,吓得常玉清只能在日本人的庇护下度日,后又逃往南京。

常玉清除了组建“黄道会”和“安清同盟会”外,还有一个“理教联合会”。常玉清在南京鬼混了四五年,南京老百姓对常玉清怨声载道。抗战胜利以后,汪伪政权彻底垮台,常玉清躲在南京幽巷深处度日,一天常玉清收拾行装准备离宁去沪,被国民政府当局逮捕,押往上海,关押在提篮桥监狱。

常玉清在受审过程中,使出全身解数为自己开脱,但最终逃不了法律的惩处。1946年8月20日,被上海高等法院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判处常玉清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开庭时常玉清身穿蓝绸团花长袍,白袜黑鞋,开始还故作镇静,当时一位法警高声向常玉清转述法官的审判内容:“判处死刑。”常玉清顿时脸色惨白,全身颤栗。当常玉清被押回监狱稳定情绪后,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最高法院,希冀改判。但是春梦易做,结论依旧。

最高法院于1947年2月25日下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年3月12日,上海高等法院检察处首席检察官下达了对常玉清执行死刑的命令,派出检察官、书记官等人,在提篮桥监狱刑场对常玉清验明正身后,一名法警用驳壳枪对准常玉清的后脑,扣动板机,子弹出膛,一个肥头大耳、体态臃肿的汉奸犯应身倒下,满脸污血,尸体由家属领回处理。

责任编辑:马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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