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集中督办10起典型上市公司案件,关联企业占用资金、财务造假等仍是主要问题

证监会稽查部门在深圳召开重大案件办理工作调度推进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2月14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近日,证监会稽查部门在深圳召开重大案件办理工作调度推进会,集中督办10起典型案件。这10起案件主要涉及:

一是,实际控制人以上市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利用关联企业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二是,上市公司通过虚构客户、虚构业务、资金循环等方式虚增收入及利润,连续数年实施财务造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三是,个别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被行政处罚后,不收敛、不收手,屡罚屡犯,继续利用他人账户,通过连续交易、自买自卖等方式操纵多只股票价格,违法收益巨大;四是,实际控制人操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节奏,使用他人账户连续买卖本公司股票,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多项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证监会稽查系统重点查办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危害市场平稳运行、破坏公平交易原则、扰乱信息传播秩序的案件。针对市场形势和热点,稽查局梳理确定了10起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在办案件予以重点督办,确保及时有效查处。

上述推进会要求,各调查单位要站在防范金融风险、整治市场乱象的高度,集中骨干力量,创新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证监会稽查总队、上海、深圳专员办以及天津、湖北、湖南、广东等地11家调查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还公布了对近期的其他三宗案件的处罚决定,分别为:证监会依法对杭五一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案作出处罚,没收杭五一违法所得295,758.62元,并处以887,275.86元罚款;重庆证监局依法对王亦天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作出处罚,对王亦天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依法对罗媛媛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案作出处罚,责令罗媛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6万元罚款。

上述案件中,杭五一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利用何某英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其本人负责交易指令下达并委托他人具体操作下单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王亦天作为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操作6个证券账户买卖证券,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罗媛媛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借用其父亲罗某清证券账户,违规持有、买卖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证监会方面表示,将依法对证券从业人员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以严惩重罚督促从业人员提高合规意识,做到依法履职,警示从业人员敬畏法律,勿因一时贪念,突破法律红线,切实维护好行业发展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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