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雷婧
“1片、2片、3片……只剩下7片奥希替尼了,一片510元。”家住城西的王女士帮患肺癌的丈夫数着剩下的抗癌“救命药”。得知11月30日起,17种抗癌药可申请70%医保报销,她赶紧去了定点医院西安交大第二附属医院,但得到的消息是还要再等等。
若报销70%每月药钱能省一万多
王女士的丈夫李先生今年64岁,已是肺癌晚期,需要每天服用奥希替尼(510元80mg/片,300元40mg/片),他日常服用的是510元的奥希替尼,已经服用了一个多月了,每月买药钱至少15300元。
前不久,他们通过病友群得知,从11月30日起,用药患者可按特殊药品申报流程在指定医院申请用药资格,申请获批后,可根据处方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实时结算,范围内医保报销比例为70%。这17种抗癌药包括: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阿法替尼、阿昔替尼、安罗替尼、奥希替尼、克唑替尼、尼洛替尼、培唑帕尼、瑞戈非尼、塞瑞替尼、舒尼替尼、维莫非尼、伊布替尼、伊沙佐米、培门冬酶、奥曲肽。
王女士算了算,按照70%的比例报销,一个月可以省下10710元,只需要4590元就够了。
医院:流程没下来还不能报销
12月3日一大早,王女士就带着材料去了经常买药的定点医院交大二附院医保科申请报销,但是一名工作人员却告诉她,流程还没有下来,还不能开始报销,让回去等。并给了她一个咨询电话,让她过几天再打。
王女士失望地回了家,数了数丈夫的药,只有7片了。“流程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下来,我再去申请还得三个工作日批准,才能去买药。总不能断药吧,只能买全价药了。”
10家定点医院中有5家能办理
本是一项惠民政策,为啥政策已经发布,医院却让患者再等等?记者以患者家属身份致电交大二附院医保科。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医院也是刚接到上级文件,现在还需要准备给上一级医保中心报责任医师备案、药品上库等准备工作,还得再等等。当记者问多久能申报,她又叫来另一位自称是工程人员的同事解答,对方表示还需要一些流程工作,具体多久无法给出等待时间。如果着急,还有其他9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看看其他医院是否可以申请报销。
记者查询了《省级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实施办法》,共有10家特定医院和5家特定药店,分别是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大第二附属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陕西省肿瘤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第五医院。
记者依次拨打了其他九家医院的电话,以交大二附院患者家属身份咨询是否可以办理17种抗癌药医保报销,是否有奥希替尼。
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医保办:询问了是省医保还是市医保,得知是市医保,表示患者家属携带病历相关资料资料可以来申请;
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可以办理;
陕西省人民医院:市医保报销17种抗癌药,目前是手工审批,不需要流程准备;
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暂时无法办理,还在等待给上级部门定责任医生;
西安市中心医院:外院患者病情本院医生不了解,但只要责任医生签字,可以带资料来审核;
陕西省肿瘤医院:申请单上需填写本院,可带资料来申请。
西安市第一医院:17种抗癌药不涉及本院,目前只有两种眼科药可以申请报销;
西安市第四医院:17种抗癌药不涉及本院,17种药不是每个定点医院都能申请,建议患者先提前咨询12333询问需要到哪些定点医院购买药品。
西安市第五医院:不涉及这17种抗癌药,建议到其他医院和肿瘤医院咨询。
最终结果:10家定点医院中5家能办,2家还要等,3家不涉及。
省医保局:要求医院不耽误患者享受政策优惠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下发通知,从11月30日起,将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等17种抗癌药纳入陕西省医保支付范围。省医保局要求:做好医保服务工作的同时,一方面简化办事流程,确保患者的特药待遇落实,保证符合条件的患者都能方便、快捷地享受到特药结算待遇;另一方面加强监管,严格把关,以特药价格和适应症为重点加强审核工作,把违规用药的情况杜绝在外,确保基金安全,管好参保人员的“救命钱”。
12月3日,记者就此政策致电陕西省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政策发布前,已经给各定点医院医保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医院要提前测试,打通内部程序,不要耽误患者享受政策优惠。已经与西安交大二附院医保办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解决患者申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