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石化财务公司未兑付汇票逾170亿,宁夏自治区工作组发布第一次公告

宝塔财务公司有关票据活动涉嫌违法,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取证。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宝塔石化集团票据兑付逾期风波愈演愈烈。

11月27日,债权人贾潇潇在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宝塔财务公司)度过了第53天。他手里握有该公司近五千万元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需要解付,却迟迟没有结果。

与他有同样遭遇的,目前“可能高达上万家企业或个人”。仅上周,约有300位债权人前往宝塔财务公司进行追债,其中不少人在此已“驻扎”数月之久。

贾潇潇告诉界面新闻记者,根据宝塔财务召开债权人座谈会期间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该公司有超过170亿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兑付,“到期应该无条件支付的汇票大约50亿元”。

11月26日,宁夏自治区进驻宝塔石化集团工作组发布第一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法律法规规定,为保护合法票据项下合法持有人权益,请现场到期票据持有人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原件或复印件,银行流水单原件等,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未到现场或现场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到期票据持有人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供上述有效完鉴证明资料。

同时,公告称“鉴于宝塔财务公司有关票据活动涉嫌违法范围,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取证。”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一般由企业出票,具有一定风险。与之相比,银行汇票信用更强,安全性更高,承兑性更好。也正是因为这些优点,贾潇潇购买了宝塔财务公司的银行汇票。

宝塔财务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8日,由宝塔石化集团独家出资筹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亿元,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并正式对外营业,是宁夏自治区首家企业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等共同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11月16日,宝塔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宝塔实业(000595.SZ)发布公告称,公安机关通报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珩超涉嫌刑事犯罪。

次日,宝塔石化发布《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票据兑付事项第一次公告》称,“将筹集兑付资金,依法制定兑付原则和可行的兑付方案,并适时公布。”

数位债权人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两三个月以来,宝塔财务公司多次承诺兑付日期,但是“每次都会落空”。

宝塔集团建于1997年,是一家以石油化工为主,包括教育、金融、新能源等为一体的企业集团,是宁夏最大的民营能源企业。

根据上海清算所披露数据,截至2018年9月底,宝塔集团资产总计668亿元,总负债340.5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259.35亿元。宝塔集团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票据和短期借款,分别为164.1亿元和43.85亿元。

宝塔石化是中国唯一拥有原油进口配额及资质、原油进口使用资质、国际原油贸易资质、成品油批发资质、燃料油进口资质“五证齐全”的民营企业,目前拥有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250万吨。

(应采访对象本人要求,贾潇潇为化名)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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