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思平:深化国企经营机制改革要做到“六个坚持”

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国有企业求得生存和发展,最根本的要靠企业内部的活力和效率,而活力和效率最基础的来自于国有企业内部机制的转换。

2018年11月14日,上海,张思平在由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共同主办的“国资大讲堂”发表演讲。

文/张思平  原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

在未来中国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如果要真正建立起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意味着现有的国有企业将失去独特的垄断地位,失去政府的特别支持,失去银行的特殊支撑。

在未来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和民营、外资企业一样,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在这种情况下,试想,现有庞大的国有资产体系中,还有多少国有企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真正能够做强做大做优?在未来以混合所有制为重要实现形式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国有企业靠什么去赢得竞争中的优势?

我认为,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国有企业求得生存和发展,最根本的要靠企业内部的活力和效率,而活力和效率最基础的来自于国有企业内部机制的转换。

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了,国有企业内部机制也转换了四十年了。应该说,四十年国有企业内部机制转换取得了很大成绩,企业的竞争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内部机制正在与市场经济体制逐步接轨。但是,实事求是地讲,与民营企业相比,与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相比,国有企业内部机制还没有与市场经济完全接轨,机制不活,效率不高,仍然是制约国有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原因,这应该是个不争的事实。特别是,近几年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决策机制、薪酬机制、监督机制、劳动用工制度等重要方面的变化,尤其值得关注。

比如,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体制的调整和行政化的形成,使面向市场的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的改革戛然而止;国有企业的决策中心调整,影响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进程,带来了决策程序复杂,效率低下;大范围、大幅度降低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薪酬,使企业的发展失去了重要动力,造成大量国有企业优秀人才的流失;党内监督体系向国有企业的延伸,形成了国有企业内部两套监督体系之间的摩擦和混乱;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固化,使国有企业内部“铁饭碗”、“大锅饭”的僵化机制有可能死灰复燃;等等。国有企业内部机制改革的方向面临着严重的挑战,这些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在强调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的同时,同时强调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提出了要求,“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的最大国情,因此,国有企业内部机制改革也必须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系,这给新时代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机制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提出一系列需要研究和探索的重大课题。 

比如,在企业内部决策机制上,在坚持董事会为决策中心的制度下,探索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更加科学的实现形式;在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上,在坚持保护产权单位和董事会用人决策权的前提下,探索如何将党管干部原则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对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完善上,在坚持以产权监督为核心的同时,探索如何发挥党内监督的积极作用;在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和激励机制上,如何找到既能保持足够的动力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又能够适应社会的心理承受能力的临界节点;在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制度上,如何找到既能够与劳动力市场接轨,又能够履行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方式;等等。这些都是未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需要研究和解决好的重大问题。

针对上述这些理论和实践中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在未来的国有企业内部机制改革上,我们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和试验。

在实践中,要继续坚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确立的市场化、国际化的基本方向,坚持经过几十年艰难探索而形成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原则,坚持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的生产力标准。为达到这些目标,建议深化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改革要做到“六个坚持”:

坚持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国资委在从“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过程中,要坚持《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选择管理者的基本权利,探索党管干部原则在不同产权结构下国有企业的实现形式,进一步探索董事会选人用人过程中贯彻党管干部原则的有效方式和途径。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能机械地认为只有组织人事部门选拔管理干部才符合党管干部原则,事实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上级产权单位的党组织选择国有企业领导人,也是党管干部原则的一种实现形式。

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选拔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取消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行政级别,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家队伍,坚持和不断完善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改革,警惕和防止国有企业领导人行政化的倾向和趋势。取消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行政级别,建立职业化经理人队伍是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已特别指出“对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

坚持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大方向。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大方向,遵循产权制度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要求,在发挥股东会、董事会决策中心的前提下,总结多年来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的经验和不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依据《公司法》,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坚持现代企业制度下以产权监督为主体的监督体系。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同时,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党内监督对党员干部的约束作用,防止和消除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腐败行为。

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制度改革市场化方向。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领导人、高级人才的流失,以及普遍存在的企业领导人动力不足、不作为现象,改革国有企业内部薪酬机制和分配制度,建立起与业绩挂钩的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过低的薪酬水平,逐步将国有企业领导薪酬机制与经理人才市场接轨,调动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积极性,加快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建立。

坚持国有企业内部劳动、工资、人事三项制度改革的方向。把三项制度改革作为国有企业内部最基本的制度,坚持不懈地深入下去,真正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员工能进能出”的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决不可半途而废,更不可反复倒退。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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