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三定”方案正式出炉 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

银保监会的编制比现有编制缩减约两成。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13日,一直“悬而未决”的银保监会“三定”方案最终落地。

根据中国政府网发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事业编制最终确定为925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各1名)。

根据《规定》,银保监会共有15项职能,设有26个内设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

根据“三定”方案,银保监会的职能包括: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开放和监管有效性开展系统性研究;依据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制定银行业和保险业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规则;依法依规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实行准入管理,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状况、偿付能力、经营行为和信息披露等实施监管;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实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开展风险与合规评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数据报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履行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职责;建立银行业和保险业风险监控、评价和预警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银行业和保险业运行状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和保险业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负责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和取缔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监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参加银行业和保险业国际组织与国际监管规则制定,开展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事务;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

据业内人士分析,从最终落定的“三定”方案可以看出,精简机构的改革力度以及对与风险控制的显著重视。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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