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代理律师发现新证据 死者可能非窒息死亡

自2015年3月16日被允许阅卷以来,针对聂案卷宗材料,代理律师陈光武、李树亭已提出若干“硬伤”。关于备受关注的花衬衣、钥匙等疑点,今天陈光武透露了最新发现的情况。

图片来源:东方IC

聂树斌案阅卷工作已暂告一段落。4月8日上午,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陈光武、李树亭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初步代理意见,请求山东省高院依照法律规定,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提起再审,并依法判决宣告聂树斌无罪。

关于备受关注的花衬衣、钥匙等疑点,陈光武向界面记者透露了最新发现的情况。陈光武说,聂案死者很有可能是非窒息致死,他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死者身上有骨折,且有大面积骨折。但由于签署了保密协议,暂时不便向外界透露具体证据。

陈光武称,现场勘查显示,被害人尸体颈部压有玉米秸,拿开玉米秸后,可见一件花衬衣缠绕在颈部。而对被害人死亡原因的鉴定,验尸报告大致是这样表述的:鉴于被害人身上没有明显骨折和其它伤害的情况,根据现场脖子上有花衬衣缠绕的情况,从而可以认定是窒息死亡的。

而聂案疑凶王书金却曾经提及自己用脚跺死者,还听见了骨头断裂的声音。这意味着,死者的死亡原因对凶手之谜的揭开有重要联系。

陈光武称,此前卷宗中描述的“聂树斌偷来的,作案时用它勒死受害妇女康某的那件花衬衫”实际上并不是一件长袖衬衣,而是一件很厚的短袖上衣,“伸展开来长度不及一条毛巾,而且不像普通衬衣质地轻薄,不足以形成作案工具。”

陈光武描述,花上衣并没有像验尸报告上提到的,对死者脖子形成“缠绕”,他说:“根据现场照片显示,花上衣一端压在死者脖子下,一端盖在脖子上,两端的开口朝北,根据衬衣的长度和厚度以及摆放的状态来判断,不足以缠绕脖子,更不利于凶手开展绞、勒的动作。”

陈光武介绍,正常情况下认定窒息死亡有三个手段,第一,脖子上有无勒痕;第二,是否存在舌骨骨折和喉骨骨折;第三,经过尸体解剖检验死者是否属于窒息死亡。而实际上,当时尸体被发现时已严重腐烂,并不能看到脖子上有无勒痕,也并未对尸体进行解剖。而法医鉴定结果也显示,死者身上不存在明显骨折。因此,死者系窒息死亡值得怀疑,而“花衬衫”是否系作案工具同样值得怀疑。

陈光武根据自己的经验从被害人尸体的照片判断,被害人有可能肋骨已经折断,这也印证了王书金提及自己曾用脚跺尸体的说法。

聂案卷宗显示,现场物证包括一串钥匙。案发后,这串钥匙作为遗物发还给死者家属。而该案的疑似真凶王书金在供述作案过程时曾提到这串钥匙。他说:“还有一串钥匙,我觉得没有用,就没有拿,钥匙放在女的西边、自行车东边的地上”。而王书金案二审检方则称王书金或许是在现场围观因而知道钥匙。

陈光武认为,钥匙的存在足以改变案件的方向。陈光武仔细查看了案发现场的照片,发现三个钥匙被丢在草丛里,很难被注意,“我把照片拿你看,就算告诉你现场有钥匙,你也未必找得出来。所以,即便王书金当时进行了围观,也不可能发现这串钥匙。而卷宗材料显示,复查阶段的工作人员已证明现场没有外人,而王书金的工友也作证称,在尸体被发现时,王书金一直和工友们呆在一起。”陈光武说。

自2015年3月16日被允许阅卷以来,陈光武、李树亭已经对聂案卷宗提出若干问题。两位律师均指出,卷宗材料中,除了聂树斌的口供以外,基本没有必要的人证和物证可以证明聂树斌犯罪,在程序上存在严重问题。

李树亭曾向界面透露,聂树斌被执行死刑的时间存在疑问。他在案卷中发现一份聂树斌亲笔书写的“刑事上诉状”,落款时间为“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三日”,而李树亭在二审卷宗中看到,执行死刑的时间是4月27日。这意味着,聂树斌在被执行死刑16天后书写了上诉状。李树亭还称,案卷材料中至少有6处聂树斌的签名涉嫌造假;聂树斌母亲张焕枝的部分签字经其本人辨认,亦有造假的嫌疑。

陈光武此前也提及,判处聂树斌死刑立即执行的一审卷宗,存在多次拆装、涂改、伪造嫌疑。该卷宗共50多页,被指重复、缺失、涂改严重,页码混乱,甚至竟错将二审判决作为一审判决装入一审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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