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征收社保明年1月启动在即 人社部正落实降低费率具体办法

距离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正式施行(2019年1月1日)仅剩下两个月,而要与之同步实施的降低社保费率方案仍尚未落地。

文 | 许祯

距离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正式施行(2019年1月1日)仅剩下两个月,而要与之同步实施的降低社保费率方案仍尚未落地。

对此,10月31日,人社部在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正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研究提出继续降低社保费率具体办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具体方案。

过去一段时间,我国企业社保实际缴费较低,随着社保征管改革的推进,明年社保费用征缴将由社保部门全面移交税务局管理征收。这意味着社保费用的征缴不再是可缴可不缴、可随意减额延期缴纳的弹性政策。

很多人认为,征收改革后,社保缴纳将趋于正规化,过去未缴、少缴部分的将逐渐减少,这对一些中小企业可能会造成一定压力。

近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政策研究部主任董涛在接受财联社记者独家采访时称,我国社保体系主要由“五险一金”组成。其中,养老保险总费率28%(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医疗保险8%(单位缴费6%、个人缴费2%)、失业保险费率2%(单位、个人比例各省自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为0.75%,生育保险的平均费率为不超过0.5%。如此算来,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五险”的总费率已达到企业工资总额的39.25%。其中,企业负担为28.25%,个人负担为11%。

在董涛看来,因为企业雇佣成本偏高,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小微企业的初期的成长。当然,监管层也注意到这个问题,人社部此前曾紧急下发通知,明确表示2019年1月1日前社保要平稳过渡到税务局管理,1月1日前社保不做追缴。不过,明年1月1日以后的个人社保,企业必须按时足额全部缴纳,不允许出现新的拖欠。

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无论从效率还是公平角度看,都是一件势在必行的好事。按照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梁红等专家的分析,此举将改变当前“双重征缴”体制的矛盾,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缴成本,扩大社保覆盖面,长期看有助于降低各地社保费率和缴费基数的差异,为实现全国统筹提供条件,也有利于形成全国统一市场。

然而,如果不同步调降费率,那么这个影响有多大?

梁红预计,按规定基数上缴社保费会使参保企业整体的社保费成本提高14%;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的测算是,企业做实缴费基数,用工成本约将上升30%、总成本上升10%。

董涛表示,征管从严之后,降低社保费率已经无可回避。尽管自2015年以来我国已先后四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但今年以来,社保费率还是继续阶段性降低。以养老保险为例,从2018年5月1日起,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份,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根据中金公司策略团队王汉锋等人的测算,若未来社保费率下降3-5个百分点,将一定程度缓解投资者对社保改征的担忧。

另外,董涛认为,也可提高缴费制度的灵活性,有效应对经济形势波动。对遭遇大的冲击、出现严重经营困难的企业,启动临时性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来源:财联社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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