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严格违规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格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监督管理,加大对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通知》要求北京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单位)在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时,要书面告知保障家庭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条款。
《通知》声明,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要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政策宣传栏、举报箱和公示牌,同时要公示项目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负责人及举报电话等内容。
《通知》强调,经调查核实后,如果发现家庭确有违规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使用保障房行为,区住房保障部门将依法取消家庭各类保障房(含公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停止发放租金补贴,退回承租住房,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通知》宣称,被取消家庭各类保障房资格的信息将记入不良信息档案,并在公租房小区宣传栏和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或媒体公布,自取消资格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5年后再次申请且取得备案资格的,应以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