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如果有一部“轻犯罪法”看谁还敢糟蹋网红粉黛草

种了三年的粉黛草,3天时间就被肆意践踏拍照,毁的不成样子。看似网红花引发的新问题,可究其根源,还是“到此一游”的不文明出游习惯。

郑州郑东新区龙湖湿地公园粉黛乱子草花海吸引游人关注。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金秋赏花季,却接连发生因赏花而起的丑事儿引发关注。

河南郑州郑东新区龙湖湿地公园有一片粉黛乱子草花海,周末每天赏花人数逾万人。然而,常常有市民为了拍张美图而跳入花丛中,大量粉黛乱子草被踩踏损坏。

无独有偶。杭州滨江江边的网红粉黛花,也遭遇到了同样的践踏命运。种了三年的粉黛草,3天时间就被肆意践踏拍照,毁的不成样子。

看似网红花引发的新问题,可究其根源,还是“到此一游”的不文明出游习惯。过去是通过在景点刻字宣示自己的存在感,现在是打卡拍照发到朋友圈炫耀。其共同点都是刷了自己那一点点可怜的存在感,却对公共环境和秩序造成极大伤害。

对这类现象,舆论上连篇累牍不知道讨论过多少回。相信即便是那些不顾花的死活去拍照的人,也没有人会在内心觉得自己的行为正当,只不过既然没什么代价、既然大家都这么干,我不这么干不是吃亏了么?所以,解决这类问题的出路也很简单:正视人性深处的弱点,在自觉主义败退的地方,就要及时引入惩罚机制。

和在花海无素质拍照性质类似的行为很多,比如前一段引发舆论轩然大波的高铁霸座行为。在舆论场讨论起来,对这类行为的讨伐具有绝对共识,但讽刺的是,如果现实真遭遇到这样把无赖进行到底的人,善良的人还真徒唤奈何。面对霸座,高铁工作人员也只能无奈看着无法动手;面对这些在花海中放肆的人,杭州那对管理员夫妻,一个气病住院,一个声带发炎。

人人反对不代表人人可以制止,哪怕路人有颗见义勇为的心,如果跑上去把无素质的人揍一顿,后续肯定还跑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动用“私刑”而要付诸公权裁决,这是现代社会的进步,但如果这个进步没有细化到可以保障公共场合的秩序,那就会产生文明的黑洞;变成有素质的眼看着没素质的招摇过市成“网红”,这显然是文明之耻。

之前在讨论高铁霸座时,很多人会引用各种材料,证明这件事如果发生在美国会怎样、发生在日本或者中国香港地区会怎样。结果基本都是可预测的,因为这些国家或地区,对于类似行为的性质认定清晰、惩罚机制明确。

以日本为例,他们有一部很值得借鉴的法律,《轻犯罪法》。这部于1958年就开始实施的法律,明列了33条罪项,都是危害社会或影响公共秩序的事项,比如插队、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乱丢垃圾或鸟兽尸体等。这些我们如今看起来的不文明“小事”,在日本都属于违法行为,可进行罚款、拘留或二者同处的处罚,由警察负责执行。违反轻犯罪法者会被“书面起诉”,留下案底。

因为担心去日本的中国人不小心触犯法律,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教育组专门在网站上设置特别提醒,内文写到:由于轻犯罪法中许多小细节是一般人不太会注意的,因此一般人其实很有可能在无意中违反轻犯罪法。而对于日本事情了解不多的外国人当然更有可能在无意中违反轻犯罪法。

不得不说,这略显讽刺。如果我们也有这样一部法律,如果我们对于“小细节”也有着日常的持续的法律约束,那就不需要这样的“特别提醒”。更关键的是,如果有这样一部法律,无论霸座还是践踏公共场合的花草,也就都有法可依。具体的有操作性的惩戒法律,才会具有日常威慑力。改变仅靠网络呼吁,显然远远不够。

就在不久前,广东率先立法禁止霸座,把道德问题法律化,这是值得肯定的开始。希望全国层面可以跟上,出台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轻犯罪法”,是扭转社会风气的关键。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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