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热闹的莫过于房地产市场,频出新政使其稳坐头条的节奏,也让刚需客、炒房客和投资者都应接不暇。
10月1号起,成都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可缴存住房公积金;武汉住房公积金比例下调;10月15日起,兰州停止受理四类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合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将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这些城市住房公积金新政推出释放哪些信号,有何影响?
成都新政扩大缴纳群体
9月30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网发布了修订版的成都公积金贷款、缴存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最新政策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其中,新修订的《缴存办法》重点:
1)提出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在规定范围内自由选择缴存比例;
2)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的职工也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3)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新修订的《贷款办法》也相应扩大了贷款对象,规定公积金贷款对象由成都市正常缴存的职工,扩大到成都市的个人自愿缴存者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
同时,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缴存余额和时间“双挂钩”,强化了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扩大自愿缴存制度覆盖范围,充分体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让更多人群享受住房公积金带来的红利。
武汉缴存比例下限调整,低企业缴纳负担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政策的通知》,主要有三个方面调整:
1)武汉地区的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由8%调整为5%,企业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非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仍保持8%不变。
2)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神品效率,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实行每年报批审核,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以内。
3)调整职工家庭首套房提取公积金的转账方式
公积金基数的调整,不仅关系到手工资,还有可能会影响买房贷款的额度等等,另外也减轻企业缴纳的负担。
兰州、合肥推新政,规范公积金的提取与使用
10月9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规定,“商转公”等四类贷款申请将被停止,对夫妻住房套数认定方式进行调整,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不良信息的考察时间由2年调整为5年。从10月15日起实施。(下附完整文件)
1)四类贷款申请将停止
2)根据累计贷款次数 认定住房套数
3)不良信息考察时间调整为5年
4)购买铁路房 可以自然人或他房抵押
合肥近日出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效期2年。
1)十余种虚假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均属于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
2)业务系统1至5年,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3)将记入管理中心暂停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和贷款业务申请。
近期的公积金政策从多个渠道、多个管控方向进行了调整,大概分为两类,一是公积金的缴纳,二是公积金的使用。
对于近期城市公积金政策调整,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从公积金缴纳和使用两方面进行分析:比如说对于公积金的缴纳,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缴纳的负担,另一方面扩大了缴纳的群体。而对于此类公积金的使用,一方面是侧重强化刚需购房者的公积金贷款支持,另一方面则对各类乱提取和使用等现象进行管控。
类似做法,都体现了公积金改革的导向,即供需平衡、不断和“房住不炒”的政策逻辑进行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