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布通知:开发商无权承诺所售商品房对应学区

《通知》明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不能含有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等事项的承诺,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相对应的学区或学校。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9月19日下午,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相对应的学区或学校,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年入学政策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

《通知》明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应严格按照《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要求正确宣传,不能含有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等事项的承诺;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相对应的学区或学校,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年入学政策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

《通知》还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补充协议中约定所售商品房对应学区或学校等事项。存在将商品房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行为的,应立即停止。对在广告宣传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事项的,各工商管理部门应依法严肃查处。各房产管理部门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关联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学区或学校事项的,要立即责令改正,并将相关情况抄送教育及工商管理部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学区概念容易被炒作,西安这次发布这样一个政策,对于商品房的交易秩序是一个非常好的规范,同时也保护了购房者的权益。

严跃进认为,开发商不承诺对应学区或学校,其实是让房子真正回归到居住的属性。“至于商品房是否有学校资源需要由教育部门来统一口径,开发商是没有权力在这块做出承诺。”

此外,严跃进进一步解释称,开发商无权承诺所售商品房对应学区这一政策,意在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广告营销中不得用学区或学位概念进行炒作,“具体的小区对应具体的学校还是有的,只是不让它以此做广告,因为学校入学的权力由教育部门来确定,而不是由小区来确定。”

来源:界面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