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记者 代秀辉
“快走!收公粮的人来了,快告诉妈去!”
湖北省某乡村口,当嬉戏的孩子看到身着正装,颇像乡镇干部的党国英时,表情先是一怔,随后撒腿就跑。
这一幕画面发生在2000年前后,其时党国英30多岁,正前往湖北农村做农业税相关的课题调研。
这一段亲身经历让多年从事农业发展研究的他一直难以忘怀。
“可见,那时因为农业税,农民与乡镇干部之间暴露的矛盾。”现已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研究员的党国英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不过,欣慰的是,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全面铺开。2005年,湖北省全面免征农业税。2006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06年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
自此,在我国已实行了长达2600年的这个古老税种退出历史舞台。
“这是一个颇具里程碑的历史时刻。农业税的取消意味着中华文明从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变,也标志着新中国成立后,由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改变。”回想起当年的此举,党国英说,农业税从征到免,再到补的过程,真正做到了惠及农民,也更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
给国家交“公粮”
1981年初夏的某天。
天尚未破晓,山东省某县的农民韩爱国早早地就起床了。先是叫醒邻居,接着给借来的驴套上车,然后两人相互帮忙从各自家中新收割的小麦里搬出估摸两三百斤、两大袋小麦装上了车。
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后,韩爱国和邻居牵着驴车匆匆出了门。他们的目标方向是乡镇的粮食管理所。
不过,韩爱国他们最终还是去晚了。
当赶到时,粮食管理所的门口早已被赶着牛驴车,排着长队等待的人群堵住。
这么多人在此聚集,其实都为了一件事:交公粮。
所谓“公粮”,指的是农业税的俗称。
上世纪50年代初,新中国刚诞生,百废待兴,为了加快经济发展,我国确立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实行“以农补工”政策,通过提取农业剩余用于发展城市和工业。
1958年6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规定,全国农业税的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至此,新中国农业税费制度诞生。
对于上世纪80年代交公粮的场景,曾在山东省某县乡镇粮食管理所供职过的刘建中也是印象深刻。
刘建中回忆,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得益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民温饱问题得到改善,农民交公粮的积极性也很高。“那会儿都是半夜排队来交。一到那天,我的工作时间基本上是天未亮就赶到单位,然后忙到天黑才能回来。”
“国家给了你土地去生存,自然要为国家出力。”那一年,韩爱国25岁,刚结婚,家里添了一个女儿,“1980年分地以后,每年的粮食产量是在增加的,先是亩产四五百斤,再到七八百斤,后来则追到了一千斤左右。要交纳的公粮也是随着亩产量的增加在增加。”
“上世纪90年代,交公粮的数量基本上维持在每户每人三四百斤左右。如果家里人口多,每次得交一车的粮食,估计一千斤以上吧。”韩爱国说,“这大概占去了总收成的10%至15%左右。”
公开资料显示,1949年至2005年我国农业税总收入累计达到4200亿元。农民缴纳的农业税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征到无
不过,农业税的交纳不是一点矛盾没有。
在村子里,韩爱国其实还有另一个身份——村支部会计。他做会计已经40多年了,聊起征收公粮的事,他最清楚。
“后来到上世纪90年代末,政府群众矛盾还是比较多的。”韩爱国说。
韩爱国说,那时,有些家庭因为困难或其他原因,拒绝交纳公粮款,所以也存在乡镇干部强制扣押农民像猪、羊等家庭财产的行为。
村民们对征收农业税时的一些不合理的附加征收颇为不满,但又无可奈何。
“比如,本来应该缴纳100元的农业税款,但到交纳时就变成了150元,那50元就是不合理的附加,其实被一些干部中饱私囊了。这也让征收工作难以开展,比较被动。”韩爱国说。
谈及让自己难忘的湖北孩子“撒腿就跑”的场景,党国英也表示,发生这样的情况,一个原因正是农业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着乡镇干部贪污、不合法合理税收等行为。
党国英介绍,在缺乏刚性约束的情况下,地方一些部门敛钱频率加大,搭车现象严重,各种摊派项目不断增加,数额逐年加码,该收的不该收的都混于农业税中,一并摊给农民,造成农民负担超出国家规定的定项限额。
无独有偶。
1999年8月,江西丰城某乡一位周姓农民,因制止不合法合理税收被乡政府带走学习,两天后死亡。此事引起当地农民大规模包围乡政府的事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时间进入到2000年。很快,取消千百年历史的农业税的时机到来了。
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家财政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这为取消农业税创造了条件。
公开资料显示,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950年,农业税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1%;到2004年,全国农业税收入232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不到1%;而到2005年,全国农业税收入减少到15亿元。
于是,减免农业税费,减轻农民负担开始逐步成为共识。
2000年3月2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安徽开始,随后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并于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彻底取消农业税。
千年的“皇粮国税”一朝免征,也让亿万农民的负担切实减轻了不少。
对于当年取消农业税征收,家住山东省无棣县的马英兰印象深刻。
马英兰一家承包了接近40亩土地,2004年前后,算下来一年要交纳大概4000元到5000元的农业税。
马英兰给法治周末记者算了一笔账:2006年,一吨小麦的价格大概在1500元左右。如果是丰收年,一亩地能产一千斤左右,除去化肥农药等成本,一亩地大概能赚300元到400元左右。“一亩地交100元税费,其实也占到了净收入的30%左右了。”马英兰说,“取消农业税,可以说真正减轻了我们的负担。”
取消农业税的第二年,马英兰就从邻家接手了转包的20亩地,决定大干一场,60多亩地一家人都种成了棉花。回想那一年,她笑说“赚得比往年多,孩子他爸还给家里添了新彩电”!
“废除农业税的直接效果,是增加了农民的可支配收入,间接效果是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党国英说。
农业税没了,补贴来了
取消农业税的那年,还有一件事让韩爱国和马英兰欣喜不已。
那一年,他们跟村里人一样都领到了一张名叫“齐鲁惠民一本通”的存折。这是山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每个农民开立的专门用来发放惠农补贴资金的账户。这些惠农资金包含了补贴给农民的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柴油化肥补贴等。
以后的每年,韩爱国都能从这张存折中取出一千多元钱的补贴款。“种小麦、棉花都会按亩给补贴,种玉米则给良种补贴。一年两次发放或者统一到一起给。”
“国家不再向我们要粮食了,反而是只要我们种粮食,还会给我们钱。这放到以前的朝代,谁有这么好的优待?”韩爱国说。
马英兰更高兴。
按照山东省现在的补贴政策,每亩地小麦可以补贴125元,加上七八十元的良种补贴,每年马英兰一家就可以收到一万元左右的补贴款。
“这笔费用在我们春种或夏种时会发挥很重要的作用。”马英兰说。
这样的“优待”,得益于国家在2004年实行的“三项补贴”政策。
2004年,在逐步计划取消农业税的同时,国家同时决定对种粮农户实行直接补贴,对粮食生产区的农户实行良种补贴和对购买大型农机具的农户给予补贴。这也就是后来所称的农业“三项补贴”。
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再度进行了改革。
当年4月,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再次联合发文,内容是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从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据统计,2016年的农业三项补贴总额超过1649.1亿元,比2015年增加15%。
如今已经62岁的韩爱国家里的收入已经不再是以种地为主,但他依然坚持每年耕种。已经嫁人的女儿每次回到娘家,出于关心,难免抱怨,“这么大岁数了,地就不要种了”。
韩爱国老两口不听,“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
“国家政策这么好,每年都会给各种补贴,总不能把地荒了吧。年轻一代,体会不到我们经历的那个饥饿年代,体会不到国家的好。”韩爱国说。
如今,只要不是阴雨天,58岁的韩爱国清晨总喜欢到田头转转,看看地里的庄稼。这成了他的一个习惯,或许想看的也是一种国家希望。
(应采访者要求,文中韩爱国、马英兰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