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统一监管前奏:央行、证监会联合发文 两大债券市场评级互联互认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加强对信用评级行业统一监管,推进债券互联互通。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是国内债市统一管理的前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信用评级行业的统一监管或将拉开债券市场统一的序幕。

为加强对信用评级行业统一监管,推进债券互联互通。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2018年第14号公告(下称《公告》),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

《公告》中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协同债券市场评级机构业务资质的审核或注册程序,对于已经在银行间或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将设立绿色通道实现评级业务资质互认。

“过去银行间和交易所两大债券市场评级的标准和资质将得到统一”,北京地区某券商固收分析师指出,此举也或成为债券市场统一的契机,“统一市场监管的话,从评级入手,是比较方便的。”

目前银行间债市评级资质由人民银行和交易商协会认可,交易所债市评级资质由中国证监会认可,交叉监管令市场存在套利空间。而此次《公告》落地后,将令过去只在单个债券市场开展业务的评级机构,获得同时在两个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资质。监管机构也将更便捷的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自律调查工作。

有评级机构人员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公告》的出台更多是债市统一监管的前奏,对评级公司业务扩展实际影响不大。

据了解,目前国内评级机构中东方金城、新世纪、大公国际三家评级机构拥有在银行间、交易所同时开展评级业务的全牌照资格,中诚信、联合资信则是通过两个法人分别在银行间、交易所开展评级业务。其余仅有鹏元、中债资信和此前被罚的远东评级尚只在其中一个市场拥有评级资质。

“如果只是想拓展评级机构业务,直接给我们发牌照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开辟绿色通道”。鹏元评级某分析师表示,公司已于今年7月上报申请两市场全牌照,批下来的几率很大。

“但此次监管层更多的是打通两个债券市场,进行评级的互联互认,势必就有统一评级标准的意向。也更有利于外资评级机构进入,以后评级市场会越来越规范。”该分析师认为,《公告》的下发旨在对评级市场进行规范,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统一监管的债券市场。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也认为,债券评级市场统一管理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债市统一管理仍有可能在不同领域推进,包括:承销商业务资质的统一,信息数据统一公布,信息披露标准以及违约处置流程规范的统一,收益率曲线的统一等,当然这要建立在两个市场互联互通的基础上。

值得注意的是,除设立绿色通道实现评级业务资质互认,此次《公告》中还特别要求“逐步统一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以投资者为导向的市场化评价”。

对此,上述评级机构分析认为,这一要求意味着未来评级机构评估级别的公允与否真实与否,将一部分由投资者来评价,此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使用的“双评级模式”或将引入交易所市场。

据他介绍,目前银行间市场债券产品多采用双评级模式,债券发行人付费进行评级的同时,银行还会指定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控股的中债资信再出具一份评级报告。

“这两份报告评级结果往往会相差两级以上,未来不排除将这种模式引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可能。”该分析师如是称。

除此以外,《公告》还鼓励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不同的信用评级机构法人,通过兼并、重组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整合,促进信用评级机构做大做强。未来诸如中诚信、联合资信两家通过两个法人分别在银行间、交易所开展评级业务的情况将会消失。

而鉴于此前远东、鹏元、大公国际三家评级机构相继被罚,《公告》还对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和业务制度,防范利益冲突,统一评级标准,保证评级质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范。

其中规定,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和业务制度,防范利益冲突,恪守职业操守,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揭示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评级质量。《公告》同时称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时开展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应当统一评级标准,并保持评级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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