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岚湖自然保护区,南昌湿地,候鸟

江西青岚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在高强度违规开发建设的蚕食下被撤销

江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干扰影响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缺乏管控,没有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导致青岚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退化,保护价值降低。
青岚湖自然保护区,南昌湿地,候鸟

青岚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游船码头和进贤大桥。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近日,“绿盾2018”专项行动第五巡查组在江西省巡查发现,江西省有关部门撤销了青岚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位于南昌市进贤县,于1997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总面积1000公顷,其中核心区853.3公顷,实验区146.7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白鹳、小天鹅等珍禽和湿地生态系统。

经调查,青岚湖自然保护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南昌市大都市区规划(2015-2030)》和《进贤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将保护区部分区域列入城市发展区,保护区周边已与进贤县青岚新区连为一体,多个小区已建成或在建。

二是有两座大桥跨越核心区,分别为青岚湖大桥(长1507米,宽9米)和进贤大桥(长727米,宽24米)。青岚湖大桥缺少环评报告或对保护区生态影响的评估报告,进贤大桥环评未对保护区提出针对性措施或意见。

三是2016年底建成对外开放的青岚湖森林公园有约一半区域位于保护区核心区,并在核心区建有游船码头等旅游设施。

江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干扰影响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缺乏管控,没有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导致青岚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退化,保护价值降低。2018年1月,江西省环保厅发文撤销了青岚湖省级自然保护区。

图1  青岚湖自然保护区湖滨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图1 青岚湖自然保护区湖滨已建成的居民小区

 

图3 青岚湖自然保护区2007年(上)和2015年(下)遥感影像对比图图3 青岚湖自然保护区2007年(上)和2015年(下)遥感影像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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