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定调: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

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不溯及既往原则、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来热议的创投基金税负问题有了最新定调。

9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

为促进创业创新,会议决定,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原则、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8月30日,不少创投机构反映,旗下基金接到税务部门通知,需要补交过去多年的所得税,数额高的可达数亿元。

目前,针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税收标准主要依据2000年的财税9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和2008年的财税159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按照上述通知,各地方政府对有限合伙制基金普遍实行20%所得税政策,不过在国税总局的近期检查工作中被认定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应当纠正。这意味着,创投基金今后将必须按照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征收累进税,最高税率为35%。更严重的是,基金过去历年的税收也需按新标准追缴。一些过去几年业绩较好、退出金额较大的基金,需要补缴的税收可达数亿元。

如今的一级市场正处于普遍募资难、退出难的凛冬中,这则消息发酵后,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上周五,坊间流传一个消息,中国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正在收集意见。消息称,中基协已经与国税总局进行了交流,中基协也表态,“和行业一起努力,我们一直争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税收制度。”

为了提供部门间沟通的素材,中基协要求会员单位“如果已经接到税务部门执行此政策的征缴通知或单据,希望请务必向协会汇总”。市场消息称,目前仅有浙江两个地市下的个别创投机构收到该通知,但该消息未得到中基协明确回复。

9月3日,据腾讯一线报道,针对税务征管机构要对风投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加税的意见,接近中国并购公会的人士称,该机构将近期将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开展座谈,以期表达会员诉求。中国并购公会是全国工商联主管的民间行业协会,代表了中国并购业界的利益。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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