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下半年医改重点任务 将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性文件

《任务》提出,下半年要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提出,要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制定完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案。

《任务》提出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分级诊疗考核;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激励机制,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做实做细服务等。国务院还要求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半年要及时总结地方经验,指导各地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政策,拉开报销比例,引导合理就医。

对于医生待遇保障等问题,《任务》提出,下半年要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两个允许”)的要求。根据不同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薪酬分配政策,推动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同时,及时总结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推动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任务》提出,下半年要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在全国全面推开按病种付费改革,统筹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等。同时,在全国全面推开按病种付费改革,统筹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

国务院还要求各部门要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挂床”住院、骗保等问题,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对于近期外界高度关注的药品供应保障问题,《任务》强调,配合抗癌药降税政策,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医保目录内抗癌药集中采购,对医保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推进医保准入谈判。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明显降低药品价格。有序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药在境内上市审批。

对于药品短缺问题,要加强全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监测预警,建立短缺药品及原料药停产备案制度,合理确定储备规模,完善储备管理办法,建立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建设国家、省两级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平台。将短缺药供应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列入支持重点。继续实施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

《任务》也提出,制定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支持零售药店连锁发展,允许门诊患者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

值得关注的是,《任务》还透露,要制定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21世纪经济报道称,这一部署与我国目前的人口形势息息相关。记者了解到,近期各地统计局陆续公布的常住人口出生率、出生人口等数据显示,生育意愿呈疲软状态。制定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将为解决新生儿看护问题提供政策保障。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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