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小三定”出炉 部门整合后变“26+1”

自银保监会合并后,8月22日银保监会的“小三定”方案终于落地,部门设置最终定为“26+1”。

3月底银保监会合并后,“三定”(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和定编制)方案一直备受各界关注。8月22日,银保监会内部下发的“三定”方案终于敲定。银保监会最终的合并方案将以设置26个监管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落地。“不过,最终方案仍要以公开发布版本为准”,一位接近银保监会人士称。

根据方案,中国银保监会机关事业编制925名。其中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各1名)。目前,银保监会副主席共有7名,分别为王兆星、陈文辉、黄洪、曹宇、周亮、梁涛、祝树民。

根据梳理,原银监会有28个内设部门,原保监会有15个内设部门。经过调整后,根据方案,银保监会最终形成“26+1”的部门设置安排,合并部门中:机关党委、人事部、办公厅、法规部、财务会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等同名称功能类似的进行合并。根据方案,银保监会新增了两个新设部门,分别为重大风险与案件处置局和公司治理监管部。

合并方案中,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都得以保留,银监会保留的部门有,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信托监管部、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普惠金融部。

原保监会则保留了人身险监管部、财产保险监管部、保险中介监管部和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四个最重要的职能监管部门。

在撤销的四个部门,包括原银监会的三个部门宣传部、外资银行监管部和审慎规制局,以及原保监会的发展改革部。此外,创新业务监管部也备受关注,因为针对金融科技的监管职能被划归创新业务监管部。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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