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男子金正男遇刺案:两名女被告表面罪名成立

根据法庭程序,被判表罪成立后,法官将指示被告出庭自辩。

2018年8月16日,马来西亚莎阿南,就一名朝鲜男子2017年2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遇刺身亡一案,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张霓

就朝鲜男子金正男2017年2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遇刺身亡一案,马来西亚高等法院16日开庭审理,法院裁定两名女被告段氏香及茜蒂艾莎表面罪名成立(编者注:prima facie case 表面上证据确凿的案件),仍将拘留。两人接下来必须出庭自辩。

综合新加坡Channel8新闻网、马来西亚《中国报》等媒体报道,法官表示,截止目前,检方已经提供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2名被告在此案中有罪,继而可以继续推进审判。

报道称,根据法庭程序,被判表罪成立后,法官将指示被告出庭自辩;届时被告必须从三项自辩方式抗辩中作出选择,包括在证人栏内宣誓自辩、在被告栏内无需宣誓自辩及保持沉默。一旦她们选择自辩,她们也有权决定是否要传召证人。报道称,2名被告一致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自辩。

越南外交部2017年2月曾发布声明,称确定在马来西亚杀害朝鲜公民的嫌疑犯之一段氏香为越南公民。印尼外交部也确认,在马来西亚落网并涉嫌杀害金正男的第二名女嫌犯属于印尼籍。当局证实该名女嫌犯的名字为茜蒂艾莎(SitiAisyah)。

据新华社早前报道,2017年2月13日,一名朝鲜籍男子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寻求医疗救助,随后在送往医院途中身亡。马来西亚警方称,死者面部和眼部均含有VX神经性毒剂。马来西亚警察总长之后确认,在吉隆坡国际机场遇袭身亡的朝鲜籍男子为金正男。

外媒指出,两名女嫌犯均不认罪,并强调以为自己参加的是一档恶搞整人的电视节目,认为毒剂是无害液体,故将其涂抹在金正男眼睛和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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