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切”的做法,真能调控好明星片酬吗?

遏制明星天价片酬是一大系统工程,需要更深层次的行业机制改革。

《疾风追杀》剧照(基努·里维斯在拍摄这部影片时仅收了200万美元的预付片酬,回报是里维斯拥有这部电影的部分所有权)

作者:彭侃

近日,关于控制明星片酬的新闻不绝于耳,一连串的行业协会发布声明,同仇敌忾地向明星高片酬宣战。其中三大视频网站和六大制作公司的声明更是具体规定了其采购或制作的所有影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一方面,我们的确可以看到,近年来,随着中国影视市场的高速增长,影视内容产量节节攀升,优质艺人供应出现严重不足,明星“天价片酬”因而成为突出问题,既影响了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产生了不利的社会影响,“天价片酬”的确需要调控。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处理明星片酬可能不能简单的靠“一刀切”的方式,例如此次三大视频网站提出的5000万限额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否起到普适作用,便值得商榷。

如何使明星的片酬回归到理性、合理的水平?在笔者看来,恐怕需要更深层次的行业机制的改革,国外一些影视产业更为成熟的国家或许可以为我们提供宝贵的经验。

提高市场集中度,培养市场龙头

明星天价片酬问题本质上是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的。当市场上从事影视生产的主体众多,又缺乏市场龙头,竞争白热化,而具备市场号召力的明星却数量有限,自然会出现哄抢明星,片酬水涨船高的局面。因此要遏制天价片酬,最重要的是使市场供需关系达到相对平衡的状态。

纵观国外比较成熟的影视市场,在市场竞争长期的优胜劣汰中,大多形成了少数几家龙头企业控制大部分市场份额的局面。几家企业之间既非白热化竞争,也非一家独大,而是保持着适度竞争,这会使市场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由于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影视内容产品大多由这些龙头供给,因此他们相对明星的议价能力也较强,从而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天价片酬。

以电视行业为例,大部分成熟的电视市场都会保持几家电视台(网)适度竞争的局面。如美国三大电视网NBC,ABC和CBS从1950年代便开始形成三足鼎立的态势,直到1980年代加入Fox电视网,形成四强并立;英国的公共电视台BBC和商业电视台ITV保持两强对峙;韩国电视业主要由KBS、MBC和SBS三大电视台控制;而日本的四大电视台Fuji TV、NHK、NTV和TBS也占据了大部分市场。因此在这些国家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综艺,其明星片酬始终处于可控的状态。如在日本,明星出演电视剧或综艺每集的最高片酬都在300万日元(20万人民币)左右。

完善艺人培养体系,增加优质艺人市场供应

除了提高市场集中度,调整明星供需关系的另一个维度则是增加优质艺人的供给,形成“后浪推前浪”的竞争局势,避免因艺人的短缺而造成价格哄抬。在韩国,艺人出演的价格之所以能保持在相对较低的价格,很重要的一大原因便在于其建立起了一套“流水线”式的艺人选拔和培养机制。

目前韩国艺人数量约2.5万,占5000万人口总数的0.5%。而这0.5%背后,还站着一大拨渴望成为艺人的“练习生”们。普通人通过电视选秀、星探挖掘或每周试镜等方式进入演艺经纪公司成为练习生,开始经历至少两三年,多至七八年的培训生涯。他们要学习很多课程,包括声乐、舞蹈、仪态乃至如何应对媒体等,直到培训合格后才有可能出道。培训的费用均由经纪公司负担,而练习生出道时则需要与公司签署长期合约。这一过程的淘汰率非常高,光是成为普通练习生,选拔率便达到了800选1,而练习生当中,最终只有一半左右能够出道。出道后的艺人也将面临残酷的竞争,有数据显示,从2010年起,韩国娱乐公司在4年多的时间内,共推出了102个偶像组合。其中仅2012年,就有39个组合出道。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中,即便是大牌明星也不敢掉以轻心,因为可能很快便被层出不穷的新人取代。

激烈的竞争将艺人薪酬控制在合理水平,韩国劳动部2013年发表的年度报告显示,2012年韩国人年平均收入约合人民币20.6万元。而根据韩国税务机关提交给财务部的2013年报告推算,韩国艺人的年平均收入约合人民币19.8万元。这就意味着,如果做不到一线艺人,那么当艺人可能还不如普通上班族。

在日本,也建立了类似的“艺人事务所”体系。杰尼斯、HORIPRO、Burning系、吉本兴业等事务所每年培养出来的艺人数量庞大,据统计,2012年新出道的日本艺人超过一万人,平均每天有27个新面孔出现在电视屏幕上。每家事务所形成了“流水线”式的艺人培养机制,杰尼斯擅长培养偶像男明星,HORIPRO擅长打造玉女明星,吉本兴业则专注搞笑艺人培养。“类型化”的快速生产能力,使得日本艺人的更新换代也非常快,如果不能快速被大众接受或记住,立马就会淘汰。可以说,在艺人资源众多的日本,缺的从来都是出镜的机会而不是出镜的人员。因此,一般日本艺人出演影视作品的片酬都不会很高,他们主要是借此来增加曝光度和知名度,以提高在观众中的号召力,争取更多的广告代言。对艺人们来说,广告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将明星片酬转化为收益分成,形成“命运共同体”

明星“天价片酬”之所以饱受诟病的一大症结在于其往往不是“以结果为导向”,明星不用承担什么风险,往往在作品还没开拍之前,便拿走了大部分收益。针对这一问题,好莱坞常用的“收益分成制”值得借鉴。

好莱坞一度也面临着大牌明星片酬过高的情况,例如在1990年代早期,当时好莱坞片厂的电影产量出现了较快增长,而且海外市场变得更加重要,但像哈里森·福特、金·凯瑞、汤姆·克鲁斯和施瓦辛格等能够在国内和国外市场都有票房号召力的明星却很少见。因此出现了哄抢这些明星的势头,片酬随之上涨。从1990年到1995年间,好莱坞片厂的电影平均成本翻了一番,增长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明星片酬,如哥伦比亚影业为金·凯瑞出演《王牌特派员》(The Cable Guy,1996)和哈里森·福特出演《与魔鬼同行》(The Devil's Own,1997)分别支付了2000万美元。而糟糕的是,很多收了巨额片酬的明星主演的电影最终市场表现却很糟糕,例如史泰龙主演的《特警判官》(Judge Dredd,1995)成了当年迪斯尼票房最失利的电影之一。

针对节节攀升的明星片酬和缺乏保障的市场表现,好莱坞片厂不得不探索新的合作方式,说服明星降低开拍前的预付款,再让明星参与上映后的电影票房分成或是全版权收入分成的做法逐渐变得普遍。例如基努·里维斯在拍摄《黑客帝国》时的预付款高达1500万元。但拍摄《疾速追杀》(John Wick)时仅收了200万美元的预付片酬,回报是里维斯拥有这部电影的部分所有权。而乔治·克鲁尼主演《在云端》(Up in the Air),据称也只收取了200万美元预付款。好莱坞一般会要求电影的收益达到“盈亏平衡点”时,即电影的投资已经收回,产生盈利时开始给明星进行分成。但是由于在好莱坞狡猾的会计系统下,一部原本大卖的电影可能也被算成亏损,而那些签有电影利润分成协议的主创人员难以从中获得任何收入。因此,一些有话语权的明星会提出对“毛收入”,而非利润进行分成。

一般来说,收益分成的方式优势在于既可以让片方减少电影的部分前期投入,又可以让明星与电影变成“命运共同体”,实现风险共担,如果电影市场表现出色,明星可以获得比以往的固定片酬形式更丰厚的回报,例如桑德拉·布洛克(Sandra Bullock)在出演《弱点》(The Blind Side)将其原本千万美元级的片酬降到了500万美元,外加部分分成,最终因为这部电影大卖,其收入超过了2000万美元,而如果电影市场表现失败,则明星也将承担部分损失,减少片方的压力,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市场机制。

形成行业协商机制,建构统一片酬标准

由行业组织出面协调,通过业内主要机构的商议,确定明星的一般薪酬标准也是一些国家为了调控明星的天价片酬而采用的有效办法之一。

例如,在日本,各大广告代理机构以及各个电视台的选角部门会进行市场问卷调查,他们针对不同年纪、性别和阶层的观众进行“电视上出现谁时,你会观看呢?”的问卷调查,并结合历史数据制作出明星的潜在收视排行,再综合考虑明星的业内地位、知名度、演技等其他因素,给出不同的片酬标准。一般情况下一集电视剧的出演费大约为100万日元(6万5人民币)到300万日元(20万人民币)。如日本老牌女星篠原涼子2015年出演的秋季剧《成熟女人》的片酬为300万日元一集,大热的偶像剧《朝九晚五》的女主角石原里美的片酬是140万日元一集(9万人民币)。

综艺节目方面,日本目前收入最高的艺人薪酬是300万日元(20万人民币)一期。能拿到这个数额的都是一流的,长期“霸占”电视屏幕的王牌主持人。比如松子和有吉弘行,不仅有观众号召力,也是各大赞助商的“宠儿”。第二段位的是150万日元(10万人民币)到300万日元(20万人民币)之间,这些是经常在电视节目上露脸,曝光机会较多的艺人。再往下就是名气不大的搞笑艺人、杂志模特、性感女星等,一期节目只能拿到50万日元(5万元人民币)到150万(10万人民币)左右。日本几大电视台都基本遵照这种标准执行。

在韩国,为了限制大牌艺人漫天要价,业内也制定出了“出场费标准”,按照艺人的资历、地位、演出的分量等分成大约18个档次,出场费逐层递加,到18级封顶。韩国KBS、MBC、放送协会、电视剧制作协会、作家协会、韩国艺人协会等影视相关组织、电视台等,2014年3月还针对演出费、制作费改善方案和评价系统召开了研讨会,最后出台的方案规定:普通艺人演出费的上限是总费用的10%以下(不超过3000万韩元);主演级(3人)的演出费上限是总制作费的30%以下(不超过7000万韩元)。尽管因为种种原因,该方案迟迟未能得到推行。但可以看出,韩国影视行业建立了有效的行业协商与沟通机制,借助行业统一的规范力量对遏制明星天价片酬可发挥重要作用。

扭转不正之风、建立健康向上的行业价值观

明星“天价片酬”的产生与业内风气也有重要的关系。一是唯市场成功论,将票房是否大卖作为衡量电影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准,而忽略了电影的艺术标尺,使得整个行业笼罩在“拜金主义”的氛围中,天价片酬,而非艺术成就,成为了明星们追求的目标。二是明星依赖论,将明星作为影视作品能否成功的主要依靠甚至唯一赌注,而忽略了打造优秀作品的其它重要维度,如剧本、特效、技术水准等。针对业内这些不正之风,需要主管部门,协同行业组织、舆论力量和业内意见领袖等,予以扭转,建立起健康向上的行业价值观。

即便是在美国,这一全球最大、最商业化的电影市场,也并没有将票房作为衡量电影是否成功、演员是否有突出成就的唯一标准,而是通过各种方式引导业内对于艺术水准的追求。由于美国政府对影视业的干预较少,对行业风气的引导主要是通过工会这样的行业自律组织来完成的。大部分的影视从业者都加入了工会,工会很重要的一个功能便是确立行业标准,既包括工资、福利等权益标准,也包括衡量会员们职业能力的标准。每年,工会组织评选、颁奖活动,对行业发展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如美国银幕演员工会每年会评选“演员工会奖”,奖项的入围由随机抽样的4200名会员决定,而入围后的作品则由十几万会员全体票选而成。获奖的标准并非是演员们票房的高低,而是他们的演技能否有足够的艺术水准,得到同仁们的认可。

科学而民主的评选方式保证了奖项的公信力和含金量,获奖对演员们的职业生涯意义非凡,也有重要的激励作用。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每年评选的奥斯卡奖更对行业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对于很多好莱坞明星而言,在片酬之外,他们更看重自己的艺术水准是否得到了业内、舆论和大众的认可。在遇到优秀的剧本时,往往会不惜自降身价出演。如在2010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拆弹部队》中,大部分明星演员的工资仅为演员工会所规定的最低工资。马修·麦康纳(Matthew McConaughey)也为了出演《达拉斯买家俱乐部》(Dallas Buyers Club)而拒绝了一份1500万美元的片约,并只收取了20万美元的片酬。最终这一决定帮助他获得了第86届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成为业内佳话。在中国,虽然也存在这种明星为了优秀作品而自降身价的做法,但并没有在行业蔚然成风。影视行业尽管有各种评奖,但其评选程序有待更加透明化,公信力和引导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过度依赖明星的现象,也有待业内共同努力扭转,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去明星化”。当代好莱坞的发展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些经验。例如1990年代以来,好莱坞片厂大力发展以视觉特效为主打元素的商业电影以及非真人扮演的动画电影,既使电影业呈现新的气象,也降低了对明星的依赖。在电视行业,1980年代末期,随着电视剧明星主演和编剧片酬的高涨,电视网和制作公司开始着力开发真人秀,作为一种更经济的替代电视剧的节目形式。在发展的早期,美国真人秀中唯一知名的参与者通常只有主持人。随着真人秀节目的繁荣,才逐渐有一些二、三线的明星被邀请参与节目。而为了让素人真人秀具备媲美电视剧的可看性,美国电视业运用更具社会性的主题设定,更具刺激性的规则设置,以及更加扎实、耐心的选角和拍摄过程。这种创新既使影视内容的供应更加多元化,也有效平抑了明星的价格。这些实践证明了使用明星并非影视作品取得成功的唯一道路。但要摆脱行业的惯性思维,走向“去明星化”之路,则需要有胆识的领军机构率先垂范,以及主管部门等力量的推波助澜。

发挥主管机构的引导和调控功能

主管机构的引导和调控也是解决“明星片酬过高”问题的辅助手段之一。为了促进影视业的发展,很多国家会出台相关的资助、扶持政策,影视项目要获得这些资助和扶持,往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政府在制定这些入选条件时,可以将明星片酬的因素考虑在内,达到一定的调控目的。

以法国为例,每年,法国国家电影中心会从电影票房、电视业和音像与视频点播商等渠道收取数亿欧元的费用作为扶持经费,以促进民族电影的发展。资助被分为“自动性”和“选择性”两种形式。“自动性”资助与电影票房挂钩,而“选择性”资助则用于支持比较薄弱的电影产业领域或是利于电影业整体发展的项目,如扶持新人新作,保护中小制作公司等。这些资助成为了法国政府调控电影业发展的利器。

在21世纪初,法国曾遇到明星片酬不断高涨的困扰,2012年,电影制片人文森特·马拉瓦尔(Vincent Maraval)在《法国世界报》义愤填膺地发表了一篇名为《明星片酬太高了!》的评论,公开批评丹尼·伯恩(Dany Boon)等明星片酬不合理,引来了业内一片共鸣。此后,应法国文化部的要求,法国国家电影中心进行了一项关于电影片酬的研究,发现2012年向知名的法国演员和导演支付的工资为6200万欧元,较2011年的4900万欧元增长了29%。2013年底公布的报告指出在少数富裕的明星与大部分领着低工资、工作机会不足的演员间存在着不平等。随后在2014年,法国国家电影中心颁布了一项新政策,规定预算在700万到1000万欧元之间的电影,其向明星演员、导演或编剧支付的片酬不能超过预算的5%,否则会丧失申请电影资助的资格。而预算在1000万欧元以上的电影,其支付的单笔片酬不能超过99万欧元。对于低成本电影,规定要更为宽松,预算400万欧元以下的电影,片酬不能超过15%。预算400万到700万欧元的电影,片酬支出不能超过8%。此项政策对法国电影业产生了积极影响,明星片酬回落到合理水平,电影市场回升。2015年,法国的电影产量达到了300部,较2014年增长了42部。

总的来说,遏制明星天价片酬是一大系统工程,既需要发挥市场的力量,理顺供需关系,也需要建立行业协商机制,以相对统一的行业标准去规范市场,还需要主管部门运用一定的政策调控力量,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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