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授尹鸿谈限明星片酬:不要变成运动式的治理

“我们就是要防止过犹不及,防止大家一拥而上的来批评这个行业,如果让这个行业自身不能推出优质的作品,最终受害的还是观众。”

被传在《孤芳不自赏》中拿下8000万片酬的杨颖

作者:哈麦

近日,关于限制艺人高片酬的消息不断。

针对这一话题,8月13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影视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尹鸿和影评人、策划人、制片人谭飞接受了一些媒体的采访。

尹鸿说,明星片酬问题几年以来一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也受到了党政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现在是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之下行业都有一个基本的共识就是更好地去协调产业相关环节的关系。“在各种力量的推动之下,大家也在深深的想办法怎么能做到对价格的一些限制。”

但他也提到,要防止对影视行业一些不良现象的批评演化成一场群众性的批判运动。“这个行业在过去的十年取得了非常快速的发展,当然因为跑的太快,难免会有许多坑,但是我们应该相信在市场成熟的过程当中,它会有一定的自我调节的能力。我们也希望它不要变成一个运动式的治理,运动治理表面看起来轰轰烈烈,实际上会有很多后遗症,也会影响这个行业自身的有序发展和变化。我们就是要防止过犹不及,防止大家一拥而上的来批评这个行业,如果让这个行业自身不能推出优质的作品,最终受害的还是观众。政府更多的是增加市场监督,把假收视、假产品等问题管理好,做好有法可依。”

清华教授尹鸿

谭飞也表示,这个行业的问题不只是演员片酬的问题。“有时候直指演员片酬让人想到当年的斗地主,当年的打土豪。演员,其实有他们弱势的一面。还有就是这种限价,这个愿望很美好,但是你知道现在很多强势的明星,他们有很多方式来变相获取更高的片酬。所以我觉得还不要太乐观。但是,是不是有了这个开始就会好,我是认可这个观点,有了点的东西,那么迟早会带到面的,但是我确实也不希望这样一个事,成为大家在斗地主,或者抓这个替罪羊,成为这么一个群众运动。”

今年六月末,中宣部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要制定出台影视节目片酬执行标准,明确演员和节目嘉宾最高片酬限额,现阶段,严格落实已有规定,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8月11日,国内三家视频网站联合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共同发布联合声明,抵制艺人天价片酬。“三家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制作公司采购或制作的所有影视剧,单个演员片酬(含税)不超过100万/集,总片酬(含税)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接着,包括了海润影视、大唐辉煌、华谊兄弟、爱奇艺、完美影视、北京电视艺术中心、酷云互动、磨铁集团、金英马影视9家会长单位的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和包括了华谊兄弟、博纳影视、横店影视、乐视花儿影视、唐德影视、新丽传媒、印纪传媒、正午阳光等400余家影视企业的横店影视产业协会跟进响应,也都发了限制片酬的倡议。

就此,演员片酬限价成为一股自上而下的风潮。

8月12日,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发声,称坚决支持从政府到民间显示出的对于影视产业的关心和维护产业发展的积极态度。

但同时也强调,目前影视行业的总体发展是基本良性的,绝大多数从业机构是在合法经营,绝大多数从业人员的薪酬是合理合法的,决不能以偏概全,恶意煽动,进而对于全行业污名化。

“造成行业内某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绝不仅只是‘天价片酬’和‘偷税漏税’这些公共舆论的热点问题,政府部门应该管理的,业内公司应该共同重视的,更重要的问题是市场公平。影视业内的薪酬和制作经费等经济问题、行业合同管理等问题,是市场行为,应该交由市场调节,交由工商和税收部门监督调控。匆忙动用行政手段,不合理收缴权限,盲目限价甚至‘一刀切’,很可能会伤害到众多基层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也很可能会滋生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应当警惕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计划经济管制时代的倒退,警惕正常舆论环境中非理性民粹杂音的干扰,维护行业的前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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