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茅台放弃国酒商标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

起诉为的是争取“国酒茅台”商标申请获得通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日晚间宣布,“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我们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日前因内部工作衔接问题递交的诉讼申请,公司决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并谨此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

早在2001年9月,茅台集团就初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国酒茅台”商标及图注册的申请,但并未获得通过。此后在2006年、2007年、2010年,茅台集团又多次提交过“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除最后一次商标申请通过初审外,此前的商标申请均已失效。

但初审通过之后,包括山西汾酒、五粮液、剑南春、舍得酒业在内的各大酒企,及经销商、律师事务所在内的31方纷纷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短短3个月公示期内,工商总局商标局共收到异议书95件次。今年5月25日,商标委再度决定对这一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7月下旬,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评委,要求商评委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并就不予注册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除此之外,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也被茅台列为了被起诉的第三人。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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